東營市公安局留置監管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省、市公安機關關于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所招聘人員通過勞務派遣方式派遣到東營市公安局留置監管支隊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人。具體招聘職位、招聘計劃、專業及學歷要求等資格條件,詳見《東營市公安局留置監管支隊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二、警務輔助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輔警屬非在編人員,按勞務派遣形式管理,從事輔助性警務職責,對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和內部工作起輔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無違法犯罪記錄,家庭政治歷史清白;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年齡截止報名時間,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間出生);
(五)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嗅覺遲鈍,無口吃,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無肢體功能障礙;
(七)具備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同等條件下,退役軍人優先招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9、已具有我市公安機關輔警身份或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下午17:00(報名期間周日除外)。
報名地點:山東瑞創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東營市府前大街108號)
咨詢電話:0546-6399177,15318308703,15063837360
報名要求:現場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復印件(2份),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以及《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應聘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崗位要求和應聘條件。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二)資格審查。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發現問題的,一經查實即時取消應聘、聘用資格。經審查不具備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績依次遞補。
五、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
考試由綜合考核和體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一)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采取面試或筆試+面試的考試形式。具體考試形式由用人單位根據報名人數研究決定,并通知考生。
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均以用人單位通知為準,不按通知要求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其中,筆試測查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采用百分制計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出現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反應應變、思維敏捷、行為舉止、言談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參加下一程序的資格。
(二)體能測試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及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身體素質是否符合公安特警工作需要,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測評項目為3項,分別是“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體能測評結果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見附件4)。
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對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放棄體能測試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一般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執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故意隱瞞病史、請他人頂替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體檢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七、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關要求進行,對考察對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近親屬相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政治考核期間,對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資格復審。考核結果作為確定聘用人員的依據之一。因涉嫌違法違紀等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終止招聘程序。
八、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政治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勞務派遣公司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在職人員擬聘用的,應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前一個月內,與原單位辦結解除勞動關系手續,并提交相關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期間按規定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期滿經考試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崗工作,試用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九、工資待遇
(一)新聘用人員所需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工資按月發放,實行崗位績效管理,月平均實發工資3500元以上,并根據輔警層級和相應管理辦法實行工資穩步增長機制。在崗期間,單位統一安排食宿。
(二)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公積金待遇。
本簡章由山東瑞創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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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瑞創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