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浪縣2021年黨委部門群團組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縣委機關干部隊伍建設需要和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黨委部門群團組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縣委辦公室等30個機關和事業單位共選調一般工作人員47名。其中:行政及參公管理崗位12名,事業崗位19名,項目人員崗位16名。(詳見附表)
二、選調范圍
1.各鄉鎮、縣直機關(部門)、群團組織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試用期滿轉正定級后聘用在事業單位的一般干部。(教育、衛健系統教師和醫護人員不納入本次選調范圍)。
三、資格條件
選調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3.公務員和事業干部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轉正定級,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政治面貌、工作能力。具體要求見《公開選調職位表》,其中年齡要求33周歲以下的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的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適應崗位要求。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公務員和事業身份干部試用期未滿的,項目人員服務期和試用期未滿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1月16日至1月18日,共3天。
2.報名地點: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3.所需資料:報名人員須持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在編在崗的事業人員只能報考事業崗位,項目人員報考事業崗位或項目人員崗位不受限制,每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當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數比例低于3:1時,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同時,根據報考人員意愿,可改報其他選調職位。
4.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委、縣人社局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集中復審,復審合格者進入筆試環節。
5.準考證發放。2021年1月22日,共1天,在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統一發放。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考試
1.筆試。筆試于2021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進行,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總分100分。
有加試要求的崗位,由選調單位自行組織實施,于23日下午3:00—5:00進行,總分100分,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監督。
筆試總成績在莊浪門戶網站公布,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職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面試于2021年1月28日,集中1天時間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內容按照選調職位要求,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和應變能力,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取各考官評分總成績的平均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
無加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有加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80%+加試成績×20%)×70%+面試成績×30%。
綜合成績在莊浪門戶網站公布,按綜合成績1:1.5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六、組織考察。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由縣委組織部抽組人員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于2021年1月29日前全面完成。考察通過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政治表現、工作能力和有關資格條件進行深入考察。
七、公示及辦理手續。
縣委組織部根據綜合成績及考察情況,經有關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統一在莊浪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選調問題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0933—6828885
附件:
1.莊浪縣2021年黨委部門群團組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莊浪縣2021年黨委部門群團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中共莊浪縣委組織部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