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在全縣各鎮選調兩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施,經報縣委編委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各鎮公開選調兩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縣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錄用。
二、選調名額
本次計劃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到縣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工作。
三、選調條件
1.各鎮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5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有農業農村相關工作經驗的優先。
2.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近三年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選調方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鎮黨委推薦與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個人報名需經所在鎮黨委、政府同意。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13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南陵縣籍山鎮春谷中路136號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大樓三樓辦公室,聯系人:朱上喜,聯系電話:0553-6815982。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人員按要求填寫《縣農業農村局公開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正反兩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由縣紀委監委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縣農業農村局按照選調條件和有關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三)考察
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派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資格審查結果,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出差額人選進行考察。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適應程度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全面了解擬選調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束后,形成考察報告。
(四)調動
縣農業農村局黨委及局長辦公會根據崗位需要、個人特長和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研判,從考察對象中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報縣委編委會研究確定,按照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南陵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