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公告
為增強全縣消防救援力量,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能力,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等法規政策,現就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面向社會招錄2021年度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質
政府專職消防隊伍依法承擔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是國家消防救援力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重要補充力量。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實行24小時駐勤備戰,每月休息8天,在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統一管理下從事火災撲救、搶險救援,開展執勤備戰、日常管理、教育訓練等工作。入職后就職于舒城縣城關消防救援站,退出時需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離職,移交相關服飾、檔案、工作等,并簽訂保密協議。
二、招錄名額
計劃招錄政府專職消防員10名(均為男性),其中包含消防執勤車輛駕駛員3名。
三、招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原則上要求戶籍在六安市行政區域內或取得六安市居住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公民;退役軍人、消防員,不受戶籍限制;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志愿從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高中(含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學全日制專科及以上、退役士兵年齡放寬至32周歲(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機動車駕駛證B照(含)以上、且具有實際駕駛經驗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標準》;
7、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招錄條件
退役士兵、具有滅火救援相關工作經歷的(解放軍和消防隊伍退役或相關證書)、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機動車駕駛證B照以上(含)且駕齡滿2年以上,具有籃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健美等專業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技術等級或專業技術資格,具備新聞采編、影視傳媒、新媒體運營等專業資格及從業經驗的,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
(三)不予錄用情形
1、在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受警告及以上處分人員;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7、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退役士兵受行政、黨內處分不滿一年的,被除名或開除軍籍的。
四、用工形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政府專職消防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培訓期3個月,試用期為2個月。
五、工作福利待遇
(一)勞動工資:入職培訓合格者,并通過試用期考核后,正式上崗。培訓期間月工資2800元,試用期3200元。正式上崗后,政府專職消防員每年工資標準不低于6.5萬元,每年保障標準不低于8.5萬元。
(二)社會保險:政府專職消防隊員購買“六險一金”,統一繳納國家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相關保障標準,統一為政府專職消防隊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六、招錄程序
(一)現場報名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錄采用實地報名的方式。報名對象可在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18時前,到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現場登記專職消防隊員招錄報名信息。由本人提前填寫《舒城縣專職消防隊員招錄報名表》(見附件1),并隨身攜帶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一寸藍底彩色免冠照片、畢業證(學位證)、退伍證、立功受獎等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佩戴好口罩、出示支付寶健康碼(綠碼)參加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地址:舒城縣城關鎮緯二路消防大隊
聯系電話:0564-8624119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復核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期間,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同步對招錄報名對象的個人信息以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三)體能測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體能: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標準》執行(評分標準見附件2)。體能測試實行量化評分,單項設最高分15分,總成績最高40分。
報名人員在此環節開始前可以作出完成測試的承諾,簽訂承諾書;無法完成的應在測試開始前說明并簽字棄權,不予錄用;在測試過程中出現身體問題的由報名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2、體格檢查: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軍隊陸勤人員標準,需提供在三甲以上醫院體檢報告。對于不符合標準的,不予錄用。
3、面試: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面試標準》執行,在達到標準的前提下,對面試成績進行積分,積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未能達到標準的,不予參加下一環節招錄考核,不予錄用。
對體能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計分比例匯總個人考試成績。
4、政治審查: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證明,不能出具者,不予錄用。
5、錄用:根據考核成績排名,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七、入職培訓及勞動合同
(一)入職培訓。擬錄用政府專職消防隊員上崗前,由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統一組織為期不少于90天的集中培訓;集中培訓后開展為期2個月的崗前實訓工作。
(二)簽訂勞動合同。入職培訓結束后,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與擬錄用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簽訂勞動合同。培訓不合格或試用期內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首次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滿后,個人自愿書面申請留隊的,由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進行考核,成績合格者簽訂第二次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按德才兼備、業績突出,且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做出突出貢獻的,經本人申請、基層推薦、大隊審核等程序,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注意事項
招錄過程不組織任何有償培訓,不通過任何中介進行代招,不收取任何費用。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招錄工作涉及事項解釋權歸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所有。
附件2: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標準.docx
舒城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