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2021年上半年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是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單位,承擔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策研究,重大決策咨詢的調研、咨詢及評估等工作。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研究隊伍建設,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現決定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具體崗位和職位要求參見《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擬選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研究崗位人員(專業技術崗位十級)5名,根據考核情況擇優聘用。
二、選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思想道德水平,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國法律;
2.具有優良的身心素質,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工作職責和要求;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畢業(含往屆畢業生和2021年8月31日前獲得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失信懲戒對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周五)。
2.報名方式及材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將下列材料電子版或PDF格式掃描文件按順序整理并發送到電子郵箱RSZX@hrss.sz.gov.cn進行報名,郵件標題命名方式為“報名崗位名稱+本人姓名”;
3.《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貼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空表見附件2);
4.居民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5.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認證報告/認證書(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報名時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讀學校蓋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薦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和成績單);
6.發表論文證明材料;
7.證明符合職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8業績、獲獎等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1.學歷、專業須與職位要求一致(目錄外專業,根據專業課程判斷),專業是否相符,參考《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選聘職位要求不符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3.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選聘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報考及選聘資格。4.報名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核應聘者專業學歷背景及相關性、學術業績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擇優確定進入面試考核人選。
(三)考核
對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職位匹配、綜合素質、適崗能力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核方式、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核成績擇優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等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和體檢醫院均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五)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對政治傾向、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并對考察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六)任前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sz.gov.cn/)上公布,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后不影響聘用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
四、聘用
用人單位與選聘人員按協商、自愿原則簽訂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按規定進行備案。
備案后,用人單位在聘用人員到單位報到1個月內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1.咨詢電話:0755-88123650(宋女士)。
2.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執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
附件2.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