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簡章
因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機關工作需要,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1. 全縣教體系統在編在崗人員。
2.符合崗位所需技能和其他條件。
3.身體健康。
4.2017年(含2017年)之前參加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三支一扶”計劃錄用教師、縣公開招考(招聘、安置、引進)及縣外調入的教師,必須在基層學校服務三年;免費師范生和農村定向生按協議規定服務所需年限)。
(2)近三年度考核未達合格等次的人員。
(3)受過法律追究或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人員。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選調崗位
本次共設公開選調崗位48個,崗位設置職數見《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
四、選調辦法及其他說明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如報名數超過崗位數則進行筆試。如報名數與崗位數一致時,由報名人員進行任職規劃陳述,局黨組研究決定是否聘用。
3.公開選調入圍人員,由于崗位設置職數限制,不能聘任到相應崗位層次,須按照湘人社發[2019]10號文件精神執行。
4.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
五、選調程序
1.公開發布選調簡章。
2.報名,填報選調崗位志愿。報考人員根據自己的意愿填報崗位志愿。志愿箱貼上封條并設兩把鎖,縣紀委監委派駐人大紀檢監察組、負責選調的分管領導分別掌管一把鎖的鑰匙。
3.筆試。筆試時間150分鐘;筆試分值100分;筆試內容(公共知識30%+崗位專業知識70%)。
4.公示成績。
5.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填報崗位、選調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選調人員,若選調的末位出現成績相同的情況時,有教體局機關工作經歷的優先;其他同等情況先按筆試最后一道題的得分多少依次聘用,若最后一道題得分又相同,則依次往上類推。
六、選調時間安排及要求
(一)選調時間安排
1.2021年1月15日-1月20日在《龍山縣政府網》發布《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簡章》。
2.報名時間: 2021年1月21日 —22日(報名時間上午9:00—下午5:00)。
3.報名地點:龍山縣教體局學術報告廳。
4..資格復審:2021年1月23日。
5. 領取準考證:2021年1月 27日下午2:30,在教體局學術報告廳領取準考證。
6.筆試時間:2021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
7.筆試地點:皇倉中學(報考人員必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
8.成績公示:2021年2月1日。
9.擬選調人員公示:2021年2月7日。
(二)報名時應交驗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張。
3.相關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
七、嚴明紀律
1.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如有弄虛作假現象,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并取消三年內參考資格。
3.報考人員要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選調,服從安排。報考人員若有疑問應有組織、有紀律地向有關部門反映,對侮辱、誹謗、誣陷或威脅工作人員的取消選調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4.為增強選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特設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0743-6223039
縣教體局組織人事股:0743-6236459
八、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九、本方案由中共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負責解釋。
附件: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docx
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