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紅十字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自貢市紅十字會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擬公開招聘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二、崗位職責
負責辦公室綜合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面向全國。
(二)招聘對象: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財會類專業或取得會計類資格、職稱證書的優先。
4.熟練使用辦公軟件;有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具備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招考主管機關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被國家相關部委按照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
(三)需提交資料及遞交渠道:提交報名者本人證件照、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會計資格(職稱)等證書,填寫《自貢市紅十字會編外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以電子件形式打包(文件命名:姓名+編外人員報名)發送至郵箱:731225269@qq.com。
(四)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公布的條件報名。
2.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填寫資格審查表字跡應工整清晰,嚴禁涂改。
(五)筆試、面試、考察及體檢
由自貢市紅十字會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名者應持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進行筆試、面試,遲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主要測試公文寫作能力等。
2.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實際聘用人數以1:3比例進入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形象氣質、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
3.考察及體檢。總分數由高到低,按實際聘用人數進入考察、體檢環節。自貢市紅十字會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結束后,自貢市紅十字會指定擬聘人員到體檢單位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通知3日內提出復查申請,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出現的人員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自貢市紅十字會官網(http://www.zgrcs.org.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0813-8117536。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六、聘用及待遇
經筆(面)試、考察、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自貢市紅十字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期滿經考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聘期兩年,期滿視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后可續簽。
待遇:
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基本工資按全省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試用期只發放基本工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標準購買五險一金,單位部分由單位負責繳納,個人部分由被聘用者個人承擔(單位從其月度薪酬工資中代扣);與正式在編在職職工享有同等的工會福利、差旅費、加(值)班補貼等待遇。
七、監督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也歡迎社會各界給予監督。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監督電話:0813-8117536。
本公告由自貢市紅十字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自貢市紅十字會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