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選聘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60人公告
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關于選聘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的公告
為擴大行政執法監督的社會參與度和覆蓋面,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根據《金鄉縣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選聘工作方案》,現就公開選聘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名額
在全縣范圍內選聘60名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
二、報名條件
(一)選聘范圍
企業負責人、個體工商業者、商業協會負責人,以及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工作者、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非行政執法人員)、社區工作者等社會各界人士。
(二)選聘條件
1.年齡在22-60周歲之間,身體健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公道正派,堅持原則,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和其他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3.高中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有較強的法治意識、工作責任心和社會責任感,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敢于反映真實情況和提出批評意見;
4.具備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相應的工作能力,能客觀公正地配合縣行政執法監督部門開展執法監督工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時間
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按照本公告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請登錄金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自行下載《金鄉縣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申請表》(附件),填表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一同報送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郵箱:jxxxzzfjdj@163.com)。地點:縣城東城區青年路與金珠路交叉路口西北角(金鄉縣“和為貴”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四樓406室)。
五、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1.《金鄉縣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申請表》一式兩份;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一寸藍底近期免冠照片三張。
六、審核、聘任
由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組織人員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核實,擬定初選人員名單,在金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10天,公示無異議,由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公告,頒發聘書,發放《金鄉縣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證》,聘期兩年。
七、工作職責
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在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指導下協助開展執法監督工作,對行政執法工作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一)宣傳行政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省、市關于加強法治建設、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相關政策;
(二)向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反映執法人員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提出針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執法領域的監督建議;
(三)應邀參加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組織的行政執法檢查活動;
(四)按要求參加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組織的相關會議;
(五)參加其他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八、工作紀律
(一)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二)不得以權謀私或者妨礙行政機關正常的公務活動,不得損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三)不得以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名義參加與履行職責無關的社會活動;
(四)正確使用《金鄉縣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證》,不得轉借或者用于非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性條款。
聯系人:江偉 朱婭 聯系電話:8726778
金鄉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