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工作人員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州有關人事流動調配政策,因工作需要,文山州司法局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
臨床醫生崗位2名;護理崗位2名;醫類或技類崗位1名;管理崗位1名。公開選調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等詳見《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范圍
臨床醫生崗位、護理崗位、醫類或技類崗位從全州各級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衛生健康系統在職在編醫務人員中選調;管理崗位從全州各級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事業人員中選調。
三、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
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4.具備與公開選調崗位所需匹配的專業技術職稱證、專業技能及學歷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在鄉鎮工作滿5年以上(含試用期)或在縣級及以上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黨紀政紀處分期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聘用試用期間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不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的;
7.與所招聘單位相關人員存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回避規定》的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通告、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審核、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經歷業績評價、組織考察、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無論哪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在參加公開選調各個環節加強個人防護,如有衛生防疫部門認定為不宜參加公開選調情形的,即終止本次選調后續環節,后果由本人承擔。進入考察公示環節后,須服從組織選調工作安排,否則,取消選調資格。
(一)發布通告。
在文山州人社網發布《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工作人員通告》。
(二)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審核把關。
報考人員如實填寫《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報名資格、廉潔自律情況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行審核把關,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印章。
(三)報名及資格條件審查。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此次報考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2021年1月20日至1月25日(0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報名。
1.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自行到文山州人社網下載并填寫《報名表》,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審核把關,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征得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加蓋印章。本人帶上《報名表》和相關材料到文山州司法局政治部干部人事警務科(文山州司法局辦公大樓503室)現場報名。地址:文山市華龍西路5號;聯系電話:0876—2189864。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原件;(2)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崗位要求學歷);(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聘用文件或審批表、與現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等;(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5)近期藍白漸變底證件照(電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單位+姓名,僅限jpg格式)。以上報名材料各提供1份,復印件須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復印日期”后加蓋公章,要求內容清晰、印章可辨。
2.申領健康碼和通信行程卡。每場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考生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和通信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1)“云南健康碼”為綠碼的,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
(2)“云南健康碼”為黃碼的,提供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專用考場參加考試。
(3)“云南健康碼”為紅碼的,需提供14天有效的解除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專用考場參加考試。
(4)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解除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專用考場參加考試。
(5)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3.報名資格審查。文山州司法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允許報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并告知其理由。
每個選調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5,若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選調人數或裁減崗位。
4.公布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和崗位裁減情況。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和崗位裁減情況在文山州司法行政網(http://wszsfj.ynws.gov.cn/)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進行公布。后續公開選調事項均在文山州司法行政網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5.準考證領取。報考人員于2021年1月29日(08∶30-12∶00,14∶30-17∶30)到文山州司法局政治部干部人事警務科(503室)領取準考證。準考證為參加公開選調考試的重要身份證明,請妥善保管,后續各環節均須出具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考試、體檢和考察。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組成。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5%+面試成績×45%+經歷業績評價成績×1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均采取百分制計分,每門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業務素質能力等綜合素質。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近三個月內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2021年1月30日09∶00至12∶00。
筆試地點:文山市區,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通過文山州司法行政網公布。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和經歷業績評價人選,若出現最后一名筆試、面試成績之和并列的,則并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成績和參加體檢、考察、經歷業績評價人員名單通過文山州司法行政網公布。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參加體檢、考察和經歷業績評價人員名單通過文山州司法行政網公布。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和崗位匹配性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政治表現、現實思想表現、工作實績、黨風廉政、群眾公認程度等情況。經歷業績評價與組織考察同步進行,主要評價報考人員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崗位匹配程度等。在檔案審核中發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據材料存在問題,任職資格條件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等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文山州司法行政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調動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后再作出決定。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選調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的規定和要求實行回避。
(三)參加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規辦事。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選調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參加選調資格,記入誠信檔案。
(五)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六)報考人員應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監督電話:文山州紀委監委派駐州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0876—2617511。
本通告由文山州司法局政治部干部人事警務科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76—2189864。
附件:
1.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2.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