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廣陵區李典鎮面向退捕漁民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40人公告
廣陵區李典鎮面向退捕漁民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作用,更好的做好退捕漁民轉產就業工作,經研究,決定面向退捕漁民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現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嚴格依法辦事,切實加強監督,認真履行招聘程序,采取考核考察的方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面向退捕漁民開發公益性崗位人員計劃40名,主要工作崗位為禁捕退捕水域護漁員6人,長江廣陵段巡護清江12人、農村環境保潔12人、周邊企業安保10人。
三、招聘條件
(一)李典鎮建檔立卡退捕漁民(以廣陵區農業農村局核定為準)。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記錄。
(三)男女不限,男性年齡在60(含)周歲以下(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50(含)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報考條件,能夠勝任公益性崗位服務身體條件和技能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曾被開除公職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
(二)正在享受國家就業補助資金政策的人員;
(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廣陵區農業農村局、廣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陵區李典鎮人民政府負責監督指導,李典鎮社會事業局、李典鎮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嚴格按照“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月15號—2021年1月25日
報名地點:李典鎮沿江村村委會、李典鎮社會事業局
報名要求:
1、需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本人4張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2、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
3、《李典鎮面向退捕漁民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
4、參加公開招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二)資格審查
由李典鎮社會事業局、李典鎮農業農村局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隨時發現隨時查處。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核考察
由李典鎮農業農村局、李典鎮社會事業局會同沿江村了解其政治品行、遵紀守法等影響其擔任服務崗位的相關情況,提出考核考察意見。如報名人員超過招用人數,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年齡偏大的人員。
(四)體檢
考核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體檢。體檢由揚州市廣陵區遠春綜合服務有限公司統一組織。體檢參照新職工入職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人員,只有一次復檢機會。對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人員,取消聘用資格,不進行聘用。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聘用: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揚州市廣陵區遠春綜合服務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3個月),合同期滿后按照相關規定解聘。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簽訂用工協議或勞務協議,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無法參加工傷保險的,為其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公示有影響錄用情況的,不進行聘用。
3、崗前培訓:上崗前由揚州市廣陵區遠春綜合服務公司組織崗前業務培訓,培訓合格后再行上崗。
五、聘用待遇
薪資待遇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雙方根據工作崗位商定,不低于揚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合同期限內,由用人單位負責聘用人員管理,并按照公益性崗位管理要求,向廣陵區人社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政策補貼,廣陵區人社部門審查核準后按照規定發放。
本公告由李典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2021年1月15日
附件:李典鎮面向退捕漁民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