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50人公告
四川省醫療保障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選聘公告
為進一步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持續保持嚴厲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全方位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根據《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條件
(一)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風作斗爭。
(二)熟悉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熱心志愿者服務等公益活動。
(三)工作認真負責,服務意識強,善于聯系群眾,民主作風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眾中有較高威望。
(四)具備與履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職責相適應的健康狀況、綜合素質和能力等。
(五)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因違反相關規定被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解除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身份的;
2.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的,違反治安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以及有其他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
二、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1年1月19日通過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官網(ylbzj.sc.gov.cn)及微信公眾號發布選聘信息。
(二)報名方式
方式一:郵寄報名。將《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郵寄至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處,申請辦理報名手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永興巷15號)。
方式二:電子郵件報名。將《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報名表》、身份證掃描件發至郵箱scylbzjgc@163.com,申請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間:2021年1月19日至2月21日。
(三)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組織資格審核,在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任人選。
(四)公示
對擬聘任人員在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于公示期間收到的異議進行處理,如有實據顯示相應人員不符合選聘條件,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如證據顯示的情況難以立即判斷真偽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被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將其他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經公示后遞補。
(五)聘用
公示期滿,未發現存在影響聘用的情形的人員,由四川省醫療保障局正式聘用。
三、其他
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的工作為自愿性、無償性工作,以社會監督員身份參加相關活動無任何形式的勞務報酬。社會監督員提供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的,按照《四川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川醫保發〔2019〕30號)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