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學公開招聘藝術教育指導中心專職教師公告
根據本單位事業發展需求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理工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理工大學:浙江省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是以工為主,理、工、文、經、管、法、藝術、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重點高校。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專職教師1名,為專業技術崗位。
崗位具體要求為:
1、具有音樂學(器樂演奏方向)或舞蹈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29日后出生);
3、具有3年及以上大專院校學生藝術指導和節目編創工作實踐經歷;
4、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大型活動參賽、指導經驗;
5、能夠獨立承擔高校公共藝術理論及實踐課程授課工作;
6、能在2021年4月30日前入職。
(二)招聘對象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本崗位所要求的正式入職期限之前。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17:00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應聘材料至:tw@zstu.edu.cn。郵件主題設為“應聘校團委藝術教育指導中心專職教師+姓名”,若未收到確認接收的回復郵件,請及時撥打用人部門聯系人(張老師:0571-86843743/18057164002)電話確認。
2、應聘材料:報名表(樣式見附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留學人員另須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的可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明等與招聘條件相關的電子版材料。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并擇期在學校網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欄)上公布參加考試考生名單。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取消招聘計劃。
4、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考試通知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按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20%、面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初定于2021年3月上旬在浙江理工大學下沙校區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布并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不另行發送準考證。
筆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可分別提供就業推薦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獲獎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空缺的崗位不再安排遞補。
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綜合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本崗位入圍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
2、專業技能測試及面試。
專業技能測試內容:器樂、舞蹈等表演項目展示,一般安排在面試當天進行。
面試方式:綜合面試。主要測評專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崗位的適應能力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體檢費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正式入職。逾期不能入職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理工大學網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rlsbt.zj.gov.cn,“專題專欄/ 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6843028(浙江理工大學紀檢監察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電話:0571-86843743/18057164002(張老師)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