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紀委徐州市監委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執紀執法力量,根據工作需要,徐州市紀委監委決定公開選調1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崗位
公務員15名:3名綜合文字崗位、12名業務類崗位。
事業人員2名:計算機類崗位。
詳見《2021年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崗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公務員:徐州市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在編且已進行登記的一級科員及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事業人員:市直全額事業單位中管理九級及以下或專技十二級及以下崗位工作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參加選調的公務員應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參加選調的事業人員應具有3年以上全額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法律、法規及選調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回避關系的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絡申請、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與相關手續辦理等程序進行。
1、網絡申請。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經單位同意后,登錄徐州市紀委監委網站或徐州黨建網(http://www.xzdj.cn/)下載《報名表》(附件2),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后,將《報名表》發送至郵箱:xzjwxd@sina.cn。發送郵件時,郵件主題格式:姓名+身份證號。網上提交時間為2021年1月21日至1月25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推薦報名。各縣(市)區紀委監委、徐州經開區紀工委監察工委可以商請本地有關部門同意后,按照報名條件及選調要求,推薦曾經借調在本單位并工作表現突出的干部報名。被推薦的人員,通過上述郵箱發送《報名表》。
3、資格初審。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報名表》進行現場初審,推薦報名人員還需攜帶縣(市)區紀委監委、徐州經開區紀工委監察工委開具的推薦意見。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現場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1月26日至1月28日。1月28日下午5:00之后不再接受資格初審。地點:新城區行政中心東三區672會議室。資格初審時請佩戴口罩。
4、各選調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5,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減少選調計劃;減少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于1月29日9:30—16:30改報其他崗位,地點:新城區行政中心東三區672會議室。
5、筆試。請考生佩戴口罩,憑準考證、身份證等,并提供“蘇康碼”綠碼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綜合文字崗位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業務類崗位主要測試紀檢監察有關業務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事業人員崗位主要測試計算機應用水平,均不指定考試范圍。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6、資格復審。按照選調計劃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未達到該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請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全額事業人員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近期2寸藍底免冠證件照2張(應與《報名表》中的電子版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和手機號)、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將根據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
報考者提交的材料應當完整、真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線為60分。
8、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報考人員可通過市紀委監委網站查詢考試成績。
9、考察和體檢。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政治業務素質、誠信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擬選調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體檢。在考察和體檢環節,因報名人員不符合要求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由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委組織部批準。
10、公示與相關手續辦理。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決定擬選調人員。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等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公開選調資格。
五、疫情防控
本次選調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徐州市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3732526
監督電話:83731991
附件:
中共徐州市紀委
徐州市監委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