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朐縣2021年引進臨朐籍在外優秀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臨朐縣“雙招雙引”戰略,解決部分學校教育人才需求,根據《臨朐縣引進臨朐籍在外工作機關事業單位優秀人才實施方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文件規定,結合臨朐實際,現就引進臨朐籍在外優秀教師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
(一)臨朐籍(指出生地或籍貫為臨朐縣)在外地工作的事業編教師。
(二)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為臨朐籍或在臨朐縣長期工作、生活且具有臨朐縣常住戶口,自身在外地工作的事業編教師。
二、引進計劃及崗位安排原則
共引進20名,由臨朐縣教體局根據擬引進人選任教學段、學科和各學校教師需求情況,統一研究確定擬安置學校。
崗位安排原則:身份相符、人崗相適、平行流動、服從調劑。
三、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計算到2021年12月31日)。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市級(設區市)及以上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志愿到九山鎮、沂山風景區、嵩山生態旅游區、石家河生態經濟區工作等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三)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報考高中或初中崗位的,所學專業必須與任教學科相同或相近;
(五)在編在崗,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入事業單位(學校)手續齊全;
(七)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八)符合擬任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未征得現工作單位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
2.黨紀政務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原錄用(聘用)手續不全,不符合調配政策規定的;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新錄用(聘用)試用期的;
8.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臨朐籍在外優秀教師引進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同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報名人員需嚴格按照山東省疫情防控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日(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報名地點:臨朐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龍泉路2698號);聯系電話:0536—3212027。
3.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臨朐籍在外優秀教師引進報名表》(見附件);
(2)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符合基本條件(二)中其他相關條件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有效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符合引進范圍(二)的還需根據個人情況提供結婚證、父母或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的戶口本(或暫住證)、居住地所在社區或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生活證明;
(4)干部檔案專項審核任免審批表復印件(須加蓋教育主管部門公章);
(5)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教育主管部門公章);
(6)當地機構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
(7)當地紀委監委機關出具的無黨紀政務處分證明或未在處分期、影響期證明。
以上材料(除證明類材料)提交原件的還需提供一份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5)、(6)、(7)項暫時無法提供的,可向臨朐縣教體局申請于考察前提供,考察開始后仍未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引進資格。
(二)能力測評。
1.測評內容。能力測評由臨朐縣教體局統一組織,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人選的教育教學等能力素質以及與崗位的匹配度。試講順序由報名人員現場抽簽確定。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講時間不超過8分鐘。能力測評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成績。測評成績在試講結束后及時向測評人員公布。
2.測評時間及地點請隨時關注“山東臨朐”政務網(網址:http://linqu.gov.cn/)。
(三)考察。根據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計劃1:1的比例依次確定擬引進人選考察對象。由臨朐縣教體局會同縣委編辦、縣人社局成立考察組,對擬引進人選進行實地考察,主要查閱考察對象人事檔案、驗證有關信息,重點了解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現實表現。
(四)體檢。對擬引進人選,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凡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根據能力測評成績依次遞補。
(五)研究確定擬引進人選。根據考察、體檢等情況,研究確定擬引進人選。擬引進人選通過“山東臨朐”政務網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開選崗。
(六)手續辦理。對擬引進人選,由臨朐縣教體局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檔案轉遞等手續。引進人員須在臨朐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其他。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名人員,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對存在不誠信情形的報名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臨朐籍在外優秀教師引進工作在臨朐縣優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臨朐縣教體局具體負責優秀教師的引進工作。
本公告由臨朐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