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區面向區內“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南岸區內2020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南岸區內2020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資格條件:在南岸區內2020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歲,在1985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報名時間:2021年1月2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地點: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A區11號樓3樓區委組織部309室。
(三)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供《報名表》(附件3),報名所需材料詳見《報名所需材料》(附件2)。
經資格審查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進入考試環節,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五、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二)專業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
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1年1月30日上午08:30—10:00《綜合基礎知識》
2021年1月30日上午10:30—12:00《管理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將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請考生留意關注。
筆試成績在筆試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進行公布。
(二)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將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進行公布。
筆試成績合格線為120分,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面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0分鐘。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進行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任職年限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大學生村官原則上安排在原服務的街(鎮)下屬事業單位,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后確定。所有人員一經聘用,須在南岸區最低服務滿5年,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八、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九、其他
本簡章由南岸區委組織部、南岸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問題,請電話咨詢:南岸區委組織部62988995;南岸區人力社保局62986601。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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