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如皋市商務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經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21年如皋市商務局下屬事業單位如皋市水上搜救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1月至2002年12月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21年如皋市商務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nantong.gov.cn)和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下同)公告。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如皋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rgrsks.rugao.gov.cn)。
(二)報名程序
1.報名、照片上傳。報名、照片上傳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09:00~1月30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電子證件照(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09:00~1月31日16:00。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時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議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予以退回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后重新提交。應聘人員也可以在資格初審前自行完善,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09:00~2月1日16:00。
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09:00~2月3日12:00。
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筆試費用100元。網絡繳費成功后須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視為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無效。
4.招聘崗位變更和改報名。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
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1年2月5日09:00~11:30。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5.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成功人員,請于2021年2月8日09:00~2月9日16:00登錄如皋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513-87650432。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搜救能力測試、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組成,由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一)搜救能力測試
搜救能力測試不收費。
1.搜救能力測試內容:考生可綜合運用除仰泳和潛泳之外的各種泳姿,男生3分鐘內能一次性不間斷完成50米游泳的為搜救能力達標,女生4分鐘能一次性不間斷完成50米游泳的為搜救能力達標。測試時考生不得使用任何輔助器材。
2.搜救能力測試時間、地點:搜救能力測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確因身體原因當日無法參加測試的,可申請第二批次參加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第二批次仍無法參加測試的,視為放棄。
3.搜救能力測試成績。搜救能力測試成績分達標和不達標。搜救能力測試不達標的考生不參加筆試,筆試費用退還。
4.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搜救能力測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搜救能力測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搜救能力測試。對持“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考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搜救能力測試結果、筆試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搜救知識。本次考試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不指定輔導用書,搜救知識提供參考目錄(見附件2:搜救知識參考目錄)。
2.筆試時間、地點。
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10日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對持“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考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統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如皋市商務局商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1.時間和地點。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人員名單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對外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復審要求。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有關材料要求如下:
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所在院校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非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復審人選遞補。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
(四)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面試人員登錄如皋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rgrsks.rugao.gov.cn)繳費并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費100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三)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進行擬聘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送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2021年應屆畢業生在2021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其余人員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如皋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0557698;
監督電話: 15062771988(紀委監委派駐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如皋市商務局
2021年01月22日
附件1:2021年如皋市商務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