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南通如皋市衛健系統部分事業單位招聘136人公告
2021年春季如皋市衛健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經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如皋市人社局)核準,2021年春季如皋市衛健系統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1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86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1981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1976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間出生。計算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見《2021年春季如皋市衛健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審核。
(二)其他條件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7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報考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三年內未能取得相應執業或技術資格、不能正式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及時終止(解除)聘用合同。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如皋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nantong.gov.cn,下同)、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下同)、如皋市衛健委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wjw/rsxx/rsxx.html,下同)公告。
三、報名安排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報名系統進行。
1、報名網址。如皋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rgrsks.rugao.gov.cn)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1月27日09:00~1月30日17:00。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09:00~1月31日17:00。
4、信息查詢。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如皋市衛健委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7512783。陳述申辯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2月1日17:00。
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5、繳費。繳費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09:00~2月2日17:00。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規定,資格初審通過后應聘人員(崗位代碼34-81)須通過報名系統繳納筆試費用 100 元/人參加筆試。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未成功。
6、招聘崗位變更事宜。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規定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社局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公告。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改報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21年2月3日9︰00~12︰00。
7、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成功人員,請于2021年2月4日9:00~17:00登錄如皋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513-87650432。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其中報考崗位代碼為01-33只進行面試,崗位代碼為34-81進行筆試和面試。考試由市衛健委組織實施。
(一)筆試
1.對象:報考“34-81”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且領取《準考證》的人員。
2.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知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和大綱教材。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情況確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下同),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和面試人員名單等在如皋市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公告。
5.防疫注意事項。考生在筆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實時“蘇康碼”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有中高風險地區經停史、旅居史、工作史)須在如皋集中醫學隔離滿14天,且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另行告知。
(二)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崗位代碼01-33網上報名成功人員直接進行資格復審;在崗位代碼34-81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由如皋市衛健委會同如皋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公告。
(三)面試
1.對象:報考“01-33”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且領取《準考證》的人員;報考其它崗位的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面試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匹配知識和能力等。
3.面試時間地點由市衛健委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應聘崗位代碼為01-33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其余崗位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公示與聘用
(一)體檢
體檢由市衛健委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應聘崗位代碼為01-33的,如考試總成績相同,進行加試,取加試成績高者。其余崗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如皋市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三)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分別在南通市人社局網站、如皋市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如皋市衛健委網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報送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雙向就業協議。擬聘用人員憑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等辦理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解決,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五)遞補
本次招聘除資格復審外,其他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六、相關政策
(一)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
(二)應聘人員符合《如皋市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培養實施辦法》(皋政辦發〔2019〕106號)條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給予相應獎勵。
七、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八、本《公告》由市衛健委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13-87512783(如皋市衛健委)
監督舉報電話:0513-87529571(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月22日
附件:2021年春季如皋市衛健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