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綜合能力和技術服務水平,根據《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轉發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盤錦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盤人社發〔2013〕17號)等文件規定,按照盤錦市委市政府對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招聘的相關要求,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編制內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能夠認真學習黨的政治理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較強的改革創新精神,熱愛疾病預防控制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求真務實;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為人正派、清正廉潔,能夠團結同志,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執業資格;
5.具有較強的組織觀念,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能保質保量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及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的報考者,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報考者,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1975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社會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以全日制學習形式在讀的在校學生;
2.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崗位采取筆試加面試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報名人員自行到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panjin.gov.cn/)下載并填寫《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將登記表和個人證明材料的原件PDF掃描件打包發送到指定郵箱(pjcdc111@163.com,電子郵件文件名為:“崗位名稱+姓名”)。同時將報名材料的復印件郵寄到如下地址: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盤錦市興隆臺區惠賓大街)辦公室 王老師,聯系電話:2939105,18242722678。
計劃招聘人數與崗位有效報名人數需達到1:1.5(逢0.5進1,即0.5按1個人計算,下同)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1:1.5比例,將削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3.報名材料(需提供復印件二份,報名材料不予返回)
報考人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登記表應聘人簽名處一定是手寫簽名,申報崗位要明確,一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3)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符合條件的海外院校畢業生,需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相關證明材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證明(證明需加蓋公章、所在單位人事負責人審核人簽字);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公共衛生專業工作經驗需提供單位證明(證明需加蓋公章)、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繳費證明;3年工作經歷需提供單位證明(證明需加蓋公章)、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二)資格審查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考生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的,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已經被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1)筆試內容和形式: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所要求相關知識。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上報主管部門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筆試要求:報名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未按期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開始15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允許入場。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不允許提前交卷離開考場。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筆試合格人員1:1.5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與加分項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與加分項之和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從筆試成績與加分項之和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方法和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法進行,主要考察面試入圍人員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崗位實際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考官根據考生面試情況評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總分。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數計算平均得分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各考官將要素得分合成總分時,計算一定要準確無誤。所評定的各要素得分或總得分如計算有誤,須在相應處簽字注明。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3)面試要求:面試入場時間按照報名人數制定考生入場時間段。候考室考生不超過20人,考生分批次安檢(每批不超過20人),測體溫。
參照有關規定,正式面試入圍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筆試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參加面試者要按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場,遲到者取消其面試資格。對面試時透露本人單位、姓名等相關信息的考生,以違紀論處,取消其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經評委會審核無誤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3.公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上公布。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則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體檢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在具有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棄進入考察環節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放棄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棄聘用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為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手續。對于公示有異議者,由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應聘人員須知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panjin.gov.cn/)、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jw.panjin.gov.cn/)實時發布,不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因未及時關注發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應聘者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4.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427—2939105
紀律監督電話:0427—3205281
電話咨詢時間:2021年1月25至2021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節假日除外)。
附件:
1.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xls
2.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盤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