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2021年公益一類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明府字〔2011〕11號)等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公益一類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擬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2003年2月24日之前出生)。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佛山市高明區2021年公益一類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詳見附件1)。職位表的幾點說明如下:
1、招考對象:“應屆畢業生”指2021年暑期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2020年及以前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
“往屆畢業生”指2020年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在職人員和暫緩就業畢業生);
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20年底或2021年初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往屆畢業生。
2、專業:招考單位已根據用人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3)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職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招考單位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部分職位“專業”一欄所設置的專業未能完全涵蓋“學歷”一欄所標注學歷層次的,則以“專業”一欄為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及其對應的學歷層次要與職位“專業”一欄要求的專業名稱和代碼以及其學歷層次相對應。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3、學歷、學位: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年齡:35周歲是指1985年2月24日之后(不含2月24日)出生。
5、工作經歷時間: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學歷畢業證前的工作經歷),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在報名時需提供與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或繳交社會保險證明或單位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考錄報名的第一日(即2021年2月24日)。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八)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已經聘用為本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本次招考職位。
(九)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體檢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進入體檢,如不能提供按棄權處理。
二、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招考,經筆試、實操考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24日至2月26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郵寄資料報名。
報名地點: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健康局(一區)人事股(高明區荷城街道滄江路403號,聯系電話:88661380)。
現場報名為工作日的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郵寄資料報名的以郵戳日期為準。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以上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如實填寫《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張;
(4)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4、資格審查:報考對象資格由區衛生健康局審定,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須按報考職位的要求遞交所有證件。證件材料不齊的審核不予通過。
(3)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在擬錄用考察時發現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考試
1、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考試內容為醫學“三基”理論知識和相關科目專業知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時間另行通知(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為準),應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實操考試。實操考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成績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實操考試對象。實操考試內容包括專業技能考試在內的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由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實操考試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面試:面試對象根據實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確定。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內容主要是考核招考職位所需要具備的職業操守及相關知識能力。
4、總成績計算方法:按筆試成績占40%、實操考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實操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已經就職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并進入體檢階段的考生,在體檢前還需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不能提供按棄權處理。
體檢和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由錄用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德、能、勤、績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審。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錄用單位研究決定后報區衛生健康局審批。
(四)聘用及待遇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在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被聘用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一經聘用,服務招聘單位時間不得少于五年。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考生如對本公告信息有疑問的,請致電:0757—88661380咨詢。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區2021年公益一類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