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和紀律觀念強;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條件;
(三)溫州市甌海區戶籍;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溫州市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辦法方法與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面試、體檢考察后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 月10日下午17:30止。
2、報名方式:應聘者須如實填寫《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面向社會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附件2),與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等原件掃描件在截止日期前發送到83013885@qq.com郵箱,原件在面試后提供審查。(所有材料按序整合為一個文件夾,命名為“×××(姓名)報名材料”,文件總大小控制在20M以內)。
3.咨詢電話:0577-55571366,13957727316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中心將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并通知面試。
(三)面試
面試主要側重于對應試者的個人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資格復審和體檢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
1、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體檢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報名時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體檢、考察
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放棄或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崗等情況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對象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合同試用期1個月。
(七)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
2021年2月3日
附件1:
溫州市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一覽表
序號 | 崗位 | 人數 | 資格條件 | 待遇情況 | 備注 | ||||
年齡 | 專業 | 學歷 | 戶籍 | 其他條件 | |||||
1 | 服務科 | 1 | 30周歲以下 | 專業不限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 限溫州市甌海區戶籍 | 1、具有基層綜合治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經歷2年以上 2、可接受工作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如夜間、節假日加班等) | 年薪3-5萬元 | 男性優先 |
附件二: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面向社會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