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21年副高及以上崗位招聘公告
一、應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5.具有招聘崗位所規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的要求;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或符合北京市相關就業落戶要求。
二、招聘崗位
2021年學校計劃招聘副高及以上崗位13個,具體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三、招聘流程
(一)應聘報名
應聘副高及以上崗位,將個人應聘材料發送郵件至zhaopin@bisu.edu.cn,注明“姓名+應聘單位+應聘崗位類別”(如:張某+英語學院+教授)。應聘材料應包括:個人簡歷;學歷學位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書);反映本人學術水平和成就的論文、論著、科研項目、發明專利等證明材料;應聘后近三年內工作設想和待遇要求。
副高及以上崗位應聘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0日。
(二)資格審核及初選
學校根據招聘條件、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及初選,初選以函選或面試形式進行,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初選通過人員進入考核階段。
(三)考核
應聘副高及以上崗位需參加面試。根據面試成績,按1:5的比例進入專家評審環節,并經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四)確定擬聘人員
學校經綜合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五)閱檔、政審、體檢
學校查閱擬聘人員檔案。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體檢標準按照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六)公示
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高層次人才待遇面議。
五、其他說明
1.擬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時限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入職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2.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六、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1號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黨委組織人事部
招聘咨詢郵箱:zhaopin@bisu.edu.cn
聯系人:華老師 010-6577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