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得勝鎮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公開招聘動物防疫專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瀘縣得勝鎮人民政府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動物防疫專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符合招聘條件的社會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1.畜牧獸醫類專業畢業,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及以下),有志于畜牧獸醫技術服務工作人員;
2.畜牧獸醫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35周歲及以下);
3.具有大專(或大專在讀)及以上學歷并從業3年(含)以上(35周歲及以下)的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企業獸醫技術骨干;
4.具有大專(或大專在讀)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35周歲及以下)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
備注:有基層工作經歷且特別優秀的可放寬年齡限制,但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動物防疫專員招募范圍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動物防疫專員1名。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畜牧獸醫工作,服從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動物防疫工作需要,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
4.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原件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原件或學位證書原件為準;在讀大專需提供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資格證書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頒發認定為準;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接收報名。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2月5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因疫情影響,請報名人員到現場報名之前,務必提前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830-8137085。
2.報名時間:2021年2月3-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瀘縣得勝鎮人民政府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瀘縣得勝鎮人民政府動物防疫專員報名》2份(詳見附件1);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5.資格審查:
依據報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應聘資格,且一切后果考生自負。
(二)考核
1.面試考核: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考核環節,主要采取面試考核方式,重點了解應聘者的現實表現,了解應聘者業務能力及專業技術水平。
2.全面考察:了解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要求。
3.考核時間: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考核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考生對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如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由瀘縣得勝鎮人民政府根據情況確定是否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瀘縣得勝鎮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報瀘縣農業農村局審批后聘用。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招聘單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員須提供真實考核招聘有關資料,如發現資料證照虛假、不符合職位條件或違反聘用政策法規規定,均可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負。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縣得勝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30-8137085
附件:報名表.doc
瀘縣得勝鎮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