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2021年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公告
為積極落實江蘇省張家港市“教育名市”建設舉措,根據《港城教育人才計劃實施細則》,結合張家港市教育事業發展及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需求,擬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凡符合本次引進條件及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技能、身體等條件的在職在編教師均可報名。
二、引進計劃
2021年張家港市擬引進18位高層次教育人才,其中幼兒園2人,小學、初中各5人,高中6人。
三、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引進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引進人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有明確要求的除外)。
(三)符合下列港城教育人才(特聘)A、B、C三類中任一條件人員均可報名。
A類特聘人才:
1.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
2.國家教學成果特等獎核心成員;
3.教育部最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
4.江蘇省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第一層次培養對象。
B類特聘人才:
1.國家教學成果一等獎核心成員,省教學成果特等獎核心成員(不設特等獎的為一等獎核心成員);
2.全國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核心成員;
3.江蘇省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第二層次培養對象;
4.省級教育系統最高層次培養對象;
5.省級以上名師工作室(或同級別)領銜者,且教育教學實績得到同行高度認可。
C類特聘人才:
1.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核心成員,省教學成果一等獎核心成員(不設特等獎的為二等獎核心成員);
2.全國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二等獎核心成員、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核心成員;
3.省特級教師;
4.正高職稱或具有博士學歷、副高職稱以上的專業人士;
5.江蘇省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第三層次培養對象(年齡一般不超過 45周歲);
6.45周歲以下的省教學名師、省職業教育領軍人才,地市級名教師、名校長;
7.40周歲左右及以下的地市級學科帶頭人或全國教學基本功大賽獲獎者、省特級教師后備人員、省教育廳“青藍工程”等培養對象;
8.35周歲左右及以下的縣市級學科帶頭人或省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一等獎、評優課一等獎獲獎者;
9.45周歲左右及以下擔任五大類學科奧賽教練并指導學生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以上者;
10.35周歲以下的博士;
11.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專業技術人員,如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或指導教練,取得2項發明專利的40周歲左右“雙師型”緊缺型專業教師,指導體育、藝術和科技等學科領域獲得國家級以上獎項的教練。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報名前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報名前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四、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以郵戳或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報名截止時間后收到的材料參加下半年的評審。
(二)報名方式:采取郵寄報名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郵寄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楊舍鎮老宅路8號張家港市教育局,收件人:沈濤;郵件正面注明“人才引進應聘材料”,郵編:215600,聯系電話:0512-56329836,EMS郵寄(不接受其他形式郵寄)。電子郵件投檔地址:543973523@qq.com,郵件標題注明“人才引進應聘材料”。
(三)報名材料:①《2020年張家港市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報名表》(附件1);②身份證;③戶籍證明;④學歷(學位)證書;⑤已就業的相關證明(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⑥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骨干稱號證書、各類榮譽證書、論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⑦現任職務、學校管理業績;⑧事業人員在編證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郵寄報名均提供復印件(一式一份),按順序排列并裝訂,恕不退還。發送電子郵件的,證書等材料為照片形式。
(四)報名注意事項:應聘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引進要求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引進過程中,凡不符合規定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五、評審
張家港市教育局邀請相關教育教學專家組成專業評審組,由評審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并采取審閱資料、綜合評價、面談答辯等形式對應聘人員專業能力、教育成果進行評審。具體事項、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體檢
張家港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成立人才引進考察工作小組,對符合引進條件,并通過專業評審的人員進行綜合考察,提出考察意見。
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錄用
經評審、綜合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www.zjgedu.com.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錄取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解除與原單位的人事關系后,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
八、有關待遇
1.面試往返路費給予定額補貼(江蘇省內500元,江蘇省外1000元),食宿統一免費安排。
2.引進人才享受80萬-250萬元不等的安家補貼,配偶、子女的戶口可隨遷至張家港,配偶如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人員,可按規定辦理調入手續,子女入學享受張家港居民待遇。其他待遇詳見《港城教育人才計劃實施細則》(張委辦〔2019〕90號)(附件2)。
九、紀律監督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8218898。
十、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2-56329836, 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
2.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港城教育人才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張委辦〔2019〕90號)
張家港市教育局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