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解讀:林長制
【背景鏈接】
2021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對全面推行林長制、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提出明確要求。
林長制是以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為目標,以壓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責任為核心,以制度體系建設為保障,以監督考核為手段,構建由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林長,省、市、縣、鄉、村分級設立林(草)長,聚焦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重點難點工作,實現黨委領導、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全域覆蓋、源頭治理的長效責任體系。
【公考角度解讀】
[提出觀點]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提升我國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今后一個時期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長效工作機制。
[綜合分析]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生動實踐。近年來,安徽、江西等地積極探索林長制,林草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發展,實現了生態改善和綠色發展“雙贏”,成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成功典范。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近年來,一些已經推行林長制的地區,以林長制為基礎,因地制宜推出“林區警長制”“林長+檢察長”“民間林長”等系列新制度,形成了保護發展林草資源的強大合力,釋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全面推行林長制,將有效解決林草資源保護的內生動力問題、長遠發展問題和統籌協調問題。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行林長制,就是要嚴格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筑牢自然生態安全根基,著力解決本區域和跨區域的生態保護修復問題。同時,隨著林長制全域覆蓋,將加強林草部門基層基礎建設,實現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樹有人護、責有人擔,從根本上解決保護發展林草資源力度不夠、責任不實等問題,讓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更有保障。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壓實地方生態保護責任的關鍵舉措。全面推行林長制,是林草資源保護發展責任制的突破和升級,從根本上解決了生態保護責任模糊、“誰管誰都不管”的問題。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實現林草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行林長制,有利于聚集資源和力量推進林草事業發展,使林草資源保護發展更有力度、更高質量,同時可以協調解決資源保護發展中的各種重點難點問題,為林草事業改革發展創造更好條件。
[參考對策]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保障。在推行林長制過程中,要特別注重從制度層面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和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推行林長制的主體責任。各省級黨委、政府要結合實際,盡快出臺或完善實施方案和相關制度辦法,明確林長組織體系,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林長。
二是要加強督查考核,構建責任體系。建立林長制,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履行責任制,防止形式主義。科學制定考評指標,設立考評體系,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科學化考評。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將嚴肅追責問責。
三是要加強部門協作,建立長效機制。各地要在總林長的領導下,各部門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協調聯動。要積極探索構建林草資源管護的長效機制,加快現代化信息技術使用,建設林草生態網絡感知系統,推行網格化、精細化資源管理。
四是要加強宣傳引導,抓好培訓交流。精心組織林長履職能力培訓,積極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抓好示范引導。加強宣傳和政策解讀,提高公眾管護林草資源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營造全社會愛綠護綠植綠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