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大理州各級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2021年大理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全州擬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6人,考核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大理州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1.急需緊缺專業的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2.第一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3.音樂與舞蹈學類、體育學類、美術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主持方向)等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4.其他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技能以及其他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為18周歲—35周歲。其中,碩士學位研究生(非在職)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博士學位研究生(非在職)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2021年2月8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除2021年應屆畢業生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現役軍人;
3.失信被執行人;
4.2016年以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取消錄用資格以及被認定在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員;
5.2021年2月8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2020年度被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確定為擬招聘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收費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24:00。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用。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本公告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填寫《大理州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連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打包后(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報考崗位代碼+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報考崗位對應的報名郵箱,并主動聯系告知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崗位表),未按要求發送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其中,以一本學歷報考一本及以上崗位的需提供錄取批次證明(云南省內生源考生可通過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網上辦理平臺—在線辦理中自行下載打印)。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報名(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等,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將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后期的考核招聘工作。其中,報考州級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報考縣市(鄉鎮)事業單位的,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審查。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所提交報名資料的原件將在招聘過程中適時進行復審,一經發現弄虛造假,取消參加考試和聘用的資格,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
五、招聘程序
(一)考核時間
公開考核招聘具體的專業測試(筆試)、面試(或實作)時間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級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二)考核方式
州級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縣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監督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根據報名人數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
考核方式一: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小于或等于3:1的崗位可直接采用面試(或實作)等形式對報考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考核測評。面試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按照報考人員面試(或實作)成績由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
考核方式二: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超過3:1的崗位應采用專業測試(筆試)和面試(或實作)兩個程序。專業測試(筆試)主要對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或技能)素質、基本能力進行測評。專業測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專業測試(筆試)結束后,按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面試(或實作)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或實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或實作)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綜合成績=專業測試(筆試)成績×50%+面試(或實作)成績×50%
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在計算成績時,專業測試(筆試)成績、面試(或實作)成績通過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報考人員專業測試(筆試)成績高者勝出。
(三)體檢
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級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分別組織進入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四)考察
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人事(學籍)檔案、誠信檔案及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調閱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級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分別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以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并向同級人社部門備案:
1.報考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1.屬于往屆生的,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級招聘主管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屬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先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待畢業后再次對其進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凡未按公開考核招聘程序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并備案的,人社部門一律不辦理相關手續。
特別提醒:參加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已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協議的擬聘用人員不得再參加后續大理州的“公開招聘”。
3.新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一律實行1年試用期。
(八)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州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紀律
(一)報考人員、工作人員和招聘單位須自覺遵守回避規定、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如有違反依照《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填報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出,即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紀委監委派駐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2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附件3)執行。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若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包含專業方向的說明,不能將專業方向作為所學專業,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所學專業與專業指導目錄中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可視為同一專業。連接詞的互換視為同一專業,如“及”換成“與”視為同一專業,但連接詞增減不視為同一專業(如“計算機及信息管理”、“計算機與信息管理”可視為同一專業;但“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與信息管理”不能視為同一專業);最后一個“學”字的增減,視為同一專業(如“會計學”、“會計”視為同一專業)。
(四)報考人員如認為所學專業與擬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先咨詢招考單位及主管部門后再提交報名信息。經招聘單位審核認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招聘單位須報主管部門商同級人社、教育體育部門統一審定。
(五)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初等教育、人文教育、綜合理科教育、數理基礎科學、綜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歷史教育、歷史政治教育、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論、學科教學、學科課程與教學論、音樂舞蹈教育、音樂與舞蹈、音樂與舞蹈學、藝術碩士、數理基地班、人文科學實驗班”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方向需符合所報崗位從事的教學學科要求。
(六)報考人員參加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考試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并注意來往途中安全。
(七)報考人員應聘過程中,關注當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積極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八)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相關招聘工作進展情況、有關事宜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dali.gov.cn或“大理人社”微信公眾號登載查詢。報考人員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其他未盡事宜,請在工作時間內與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級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聯系電話: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72-2428265(大理州紀委監委駐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
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872—
大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536810 (傳真:2536810)
漾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525658 (傳真:7524469)
賓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147346 (傳真:7141037)
彌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384371 (傳真:8161352)
南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742910 (傳真:8742902)
永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525708 (傳真:6520037)
云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522428 (傳真:5522428)
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127050 (傳真:5127751)
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521879 (傳真:4525933)
鶴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129776 (傳真:4121299)
州級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0872—
大理州教育體育局 2319394
大理州衛生健康委 2316480
大理州農業農村局 2316443
大理州白族文化研究院 2498327
大理廣播電視臺 2147229
大理州水務局 2319332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179210
特此公告
附件1:大理州2021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大理州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