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2021年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并報合肥市公安局備案,肥西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大專及以上,以及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吃苦耐勞,心理健康;有較好的群眾溝通能力,服從單位安排與分配,具有良好職業操守;
(四)五官、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傳染性疾病、殘疾、口吃、重聽、色盲(弱)、紋身等;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及30周歲以下;
(六)具備大學??萍耙陨衔幕潭龋ㄍ艘圮娙丝煞艑挒楦咧屑耙陨?,但應當在入職后五年內取得大學??埔陨蠈W歷,否則,聘用期滿后不予續聘);
報考人員年齡中的“30周歲及以下”為“1990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崗位條件和要求”中的學歷及專業設置,主要依據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高中學歷及國家教育部2015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疲I目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四)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六)受過刑事處罰、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八)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九)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十)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十一)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十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十三)本縣在編人員和經縣人社部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非在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已經進入體檢考察或公示錄用環節的人員;
(十四)合肥市(含縣、區)公安機關在職輔警;曾在合肥市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離職的;
(十五)錄用時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合同關系的;
(十六)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成績合成、體檢和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過肥西縣人民政府網面向社會統一發布。
(二)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肥西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目,點擊招聘公告下方藍色方框“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即可報名(使用谷歌瀏覽器登錄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1年2月20日9:00至2021年2月24日16:00,逾期不再辦理??忌仨氂趥€人報名后至2月25日16:00前登錄上述欄目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忌钚畔⒈仨毰c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初審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報考職位查詢。詳見附件2《肥西縣2021年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3.提供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報名時,按要求逐項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4.繳納筆試(含報名費)費用。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2月26日12:00前登錄肥西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目招聘公告下方藍色方框“個人中心”,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繳納筆試費(含報名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筆試費(含報名費)45元/人。
5.開考比例。各崗位實際繳費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在考試結束后退回所收筆試費用。
6.打印筆試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直接從肥西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目招聘公告下方“個人中心”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打印準考證的時間視新冠肺炎疫情情況,提前在肥西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告,請考生予以關注,逾期責任自負。
(三)筆試
1.筆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應試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安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安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額溫≤36.8℃(或腋溫≤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4.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肥西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目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程序后公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復審時間和地點。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各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4比例,確定入圍體能測試人員名單,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
(四)資格復審
縣人社局會同縣公安局、縣紀委監委等相關單位組成資格復審小組,按照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等信息進行核驗,資格復審時須攜帶的材料:
1.網上打印的《肥西縣2021年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與報名時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
2.屬2021年畢業但尚未拿到畢業證書的考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
3.本人簽字確認的《肥西縣縣直單位公開招聘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1);
4.屬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出現役證原件與復印件;
5.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6.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或合肥地區以外的公安系統內部警務輔助人員,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和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組織人社、公安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7.現場測量身高;
8.資格復審合格的,現場發放體能測試通知書。體能測試時間、地點以通知書為準;
9.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明(證件)材料或不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圍人員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一次。
(五)體能測試
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進行體能測試,本次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合成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體能測試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組織實施。體能測試為:男子1000米跑(合格≤4′25′)、女子800米跑(合格≤4′20′),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環節。出現入圍面試人員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面試
1.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應變處理、分析判斷、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時間每人1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某一崗位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其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在肥西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目公布,筆試、面試成績按6:4合成,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若出現合成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1.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h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忌鷮Ψ钱斎铡攬鰪蜋z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同時,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如擬聘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成績依次遞補(若出現合成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不超過2次。
(九)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十)公示
擬聘人員統一在肥西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目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肥西縣招考部門建立縣公開招聘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并與縣直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共享。凡進入體檢、考察和公示入職程序未經招考部門同意,擅自放棄資格的;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等環節有違規違紀行為被查實的,將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5年內,不得參加肥西縣組織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考試。
五、聘用手續及待遇
1.公示期滿后,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即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學歷另有要求的除外),可以續聘。
2.本次招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在規定的時間內,聘用人員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員自行承擔。
3.本次招聘人員一律不入編制,薪酬待遇按照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西縣財政局、肥西縣公安局聯合下發的《肥西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經費保障暫行規定》(肥人社秘[2019]131號)執行,辦理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一年期滿后享受公積金待遇。
4.凡違背誠信原則未經招考部門同意,擅自放棄資格,導致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影響單位選人用人的,按本公告規定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與相關單位共享。
六、其它
1.招聘過程中各環節信息在肥西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目發布。
咨詢電話:0551-66271036(縣公安局)
監督電話:0551-68859589(縣紀委監委)
考務電話:0551-68841917(縣人社局)
報名平臺電話:0551-68851060/68851040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本次招聘考試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不指定任何復習參考資料。
2.錄用后統一分配崗位,具體崗位后期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2:肥西縣2021年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docx
肥西縣公安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