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永順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永組通〔2017〕9號)等文件規定,因工作需要,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聘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與計劃
本次共公開選聘工作人員2名。詳見《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縣委管理干部以下(不含縣委管理干部)的在編在崗人員,需為本縣全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過硬,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調整異動后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3.近三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選聘職位所需的任職資格條件及其他相應報名條件(詳見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服務期未滿的;
5.管理八級及以上人員;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至2021年2月5日。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聘實行現場報名,每名報考者僅限報一個職位。
(一)報名時間
2021年2月18日上午8:00至2月20日下午17:30(每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
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政工室(行政中心415室)。
(三)報名資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
4.《聘用登記表》等復印件;
5.符合選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必須真實準確。
(四)資格審查。根據提供的相關資料,由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進行初步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選。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全過程。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時間另行公告通知)到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報請縣人事領導小組研究,可相應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選聘計劃。
四、考試
本次選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報考初審合格人員參加,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入圍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及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沒有達到有效競爭的職位,其考察入圍人員必須是筆試成績不低于其他職位錄取人員的最低分數。同時,根據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本人的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情況及直系親屬的政治審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選聘資格,并按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審核確定的擬選聘人員將在永順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將會同紀委監委等部門進行調查核實。經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聘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成績必須符合以上限制性規定,遞補僅進行一次。
七、試用和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聘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轉任或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聘資格,不予辦理手續,亦不予遞補。
八、有關要求
1.公開選聘工作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定程序執行,由中共永順縣委組織部進行指導,全程接受紀委監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
2.對違反公開選聘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縣委組織部和選聘單位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4.報考咨詢電話:0743—5222324(縣委辦政工室);
5.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
2.《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國共產黨永順縣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