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關于選聘特邀調解員的公告
為創新市域社會治理,縱深推進平安吉州建設,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就選聘特邀調解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名額
常駐特邀調解員1名、非常駐特邀調解員5名。
二、工作的職責、時間和地點
(一)受法院委托,特邀調解員在本院訴訟服務中心對受理的民商事案件開展調解工作,具體工作由本院訴訟服務中心安排。
(二)常駐特邀調解員按照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工作、非常駐特邀調解員每周工作日至少上班一天。
三、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與法律,政治立場堅定,組織紀律觀念強,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聲譽;
(三)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質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四)年齡在25-65周歲之間,身體健康,男女不限,在本市中心城區有穩定居所,有履行調解職責的時間和服務社會化解矛盾糾紛的熱情;
(五)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本人及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到本院政治部自愿報名,報名時提交《個人履歷(簡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張。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概不退還)。經本院資格審查后,擇優選擇并公示擬聘任名單,公示七日期滿無不良反映的,辦理聘任手續、發給聘書。
(二)特邀調解員聘任期間均為1年。
五、補助待遇:
(一)常駐特邀調解員報酬由基本補助和化解糾紛專項補助兩部分組成?;狙a助每月2000元(含伙食補助費);化解糾紛專項補助原則上采用以案定補的辦法,以特邀調解員成功化解矛盾糾紛的案件數量計算補助。
(二)非常駐特邀調解員報酬為化解糾紛專項補助,采用以案定補的辦法,以非常駐特邀調解員成功化解矛盾糾紛的案件數量計算補助。
六、報名地點: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8號窗口(吉州區城北老虎江路與龍盤路交匯處)。
七、報名日期:2021年2月8日至2月28日(正常工作日)。
八、聯系人:肖睿昕,電話:0796-8321211。
特此公告
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