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21年校園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州戰略,切實把優秀衛生人才吸引集聚到大理發展的實踐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云南省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三十條措施》等相關規定,2021年大理州部分醫療衛生機構計劃開展校園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擬“校園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3人,校園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大理州2021年校園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1.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2.第一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技能以及其他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為18周歲—35周歲。其中,碩士學位研究生(非在職)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博士學位研究生(非在職)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2021年2月9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除2021年應屆畢業生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現役軍人;
3.失信被執行人;
4.2016年以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取消錄用資格以及被認定在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員;
5.2021年2月9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2020年度被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確定為擬招聘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校園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24:00,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用。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及要求的報名人員,填寫附件2《大理州2021年校園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連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打包壓縮后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指定的報名郵箱,并主動聯系告知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崗位表)。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報考崗位代碼+姓名”。其中,以一本學歷報考一本及以上崗位的需提供錄取批次證明(云南省內生源考生可通過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網上辦理平臺—在線辦理中自行下載打印)。未在規定時間、未按要求上傳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報考者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認真填寫《資格審查表》,若聯系不上而影響校園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聯系方式:
大理州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聯系電話:0872-2169392,報名郵箱:dlzyyrlzyb@sina.com。
大理市第一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聯系電話:0872-2128601,報名郵箱:dlsyyrsk@163.com。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對應聘對象報名資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與后續考核階段。資格審查貫穿招聘活動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及弄虛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視報名情況確定,具體以招聘單位電話通知為準。
(四)體檢
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階段。
(五)考察
用人單位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學籍或人事檔案、誠信檔案及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調閱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分別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以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1.報考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1.屬于往屆生的,由各招聘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屬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先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待畢業后再次對其進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
3.新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一律實行1年試用期。
(九)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州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它要求
(一)招聘工作始終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報考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在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應聘過程中,關注當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積極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保守工作秘密,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堅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職規避情形的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回避。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紀委監委派駐大理州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紀檢監督。
六、聯系方式
(一)監督電話
大理州紀委監委派駐大理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聯系電話:0872-2316499
(二)政策咨詢聯系方式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聯系電話:0872-2316321
大理州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
聯系電話:0872-2316480
附件2:大理州2021年校園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大理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