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中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開展直屬學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備案制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寧波中學擬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及工作人員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中學是創辦于1898年的百廿年名校,是浙江省首批現代化學校,浙江省首批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浙江省首批一級重點中學,中國自然科學諾貝爾獎第一人——屠呦呦的高中畢業母校,培養了包括十多位兩院院士在內的五萬余名莘莘學子,學校發展跨越三個世紀,名家云集,底蘊豐厚,沉積著教師成長和專業發展的肥沃土壤,是有志于教育事業的現代青年逐夢圓夢之處。
寧波中學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
學校更多情況請瀏覽寧波中學網站,網址:http://www.nbzx.org。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按照初試、筆試、試講、技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各級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的可先應聘,如被錄用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歷屆畢業生報名應聘教師崗位的,均須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在職人員需要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通過網址https://zjsnbzx.wjx.cn/jq/96668856.aspx進入報名頁面,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報名材料壓縮包至(報名表和相關證書材料采用掃描件或照片格式,壓縮包以“報考崗位+姓名”命名,郵箱地址836040474@qq.com)。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2月18日至25日預報名,2021年2月26日正式報名。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方式:通過視頻或查閱郵件方式審查報名資格。視頻方式可通過寧波人才市場云招聘平臺(http://xz.nbrc.com.cn)。
(2)資格審查要求:學校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所需材料:
報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載后填寫)、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要求研究生同時攜帶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和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相關的所有資料: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和學校就業推薦表(屬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等;歷屆畢業生需按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學校出具的從事相關教學工作的證明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等。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針對往年報考情況,經報寧波市教育局和寧波市人社局同意,認定以下2個崗位(具體見下表)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高中生物競賽指導教師 | 1 |
校醫 | 1 |
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4、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將由寧波中學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二)考試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相應崗位的各個環節的考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
1.高中地理教師崗位的考試。
設置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當本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于6:1時,先進行初試環節,當本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6:1時直接進入復試環節。
(1)初試
初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初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不合格人員予以淘汰。
初試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6: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環節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屆時將在寧波中學網站公布。
(2)復試
復試環節采取筆試+試講的形式。
①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教學設計及綜合公共知識等。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本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時,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本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時,以本崗位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中學網站公布并由電話通知考生具體試講時間、地點。
②試講
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知識。試講總分為100分,試講成績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3)總成績
高中地理教師崗位招聘考試總成績采用復試成績,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試講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試講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中學網站上公布。
2.高中生物競賽指導教師崗位的考試。
本崗位的考試設置筆試和試講兩個環節。
(1)筆試。考察應聘人員的生物學科專業知識及能力水平,以生物高考內容及其拓展為筆試范圍,筆試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線,及格線以下的予以淘汰;60分及以上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試講環節。
(2)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知識。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線,及格線以下的予以淘汰。
(3)總成績。試講及格的,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按照6:4的權重加權求和作為考試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試講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中學網站上公布。
3.校醫崗位的考試。
本崗位考試設置專業知識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兩個內容,兩個內容同時進行,滿分各為100分。
本崗位的總成績為專業知識分的40%與專業技能分的60%之和,總成績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試講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中學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教師崗位的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以及學習和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體檢與考察不合格者淘汰,體檢環節及以后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中學報經寧波市教育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寧波市教育局網站及寧波中學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擬聘人員可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各環節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考生應嚴格遵循相關防控要求,亮綠碼、測體溫、戴口罩并書面提交健康申報表后才能進入考點。
最近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須提前向招聘學校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參加考試,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或出現可疑癥狀的考生,應在當地疾控機構指導下按規定處置。對連續3次體溫測量超過37.3℃的考生,應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迅速轉移到臨時隔離區域,并做好個人防護,專車送至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變化,按最新疫情防控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為國(境)外留學畢業生的,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其專業認定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如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相應認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被錄用人員須與招聘學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錄用人員應在被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到期未取得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寧波中學人事聯系電話:0574-88126666;聯系人:裴老師。寧波中學網址:http://www.nbzx.org/。
(五)監督電話:89183287
寧波中學
2021年2月18日
附件1:寧波中學招聘崗位人數范圍學歷專業及資格條件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