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咸寧仲裁委員會是由咸寧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國務院重新組建仲裁機構方案》設立,其職責是依法仲裁發生于國際、國內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合同爭議和其他財產權益爭議。現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咸寧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辦案秘書2名。
二、招聘職位說明與招聘對象條件
(一)崗位職責
1、落實受理、組庭、開庭、評議、裁決、反請求、鑒定、審價、管轄異議審查等仲裁程序性工作,聯系仲裁當事人和仲裁員,協調案件審理;
2、協助仲裁庭作出仲裁文書,收集、整理、核校仲裁文書,負責仲裁庭審的記錄和仲裁案卷的裝訂,提出擬辦意見;
3、處理、接待案件處理過程中和處理后當事人的來信來訪,聽取仲裁當事人和仲裁員的意見和建議,提出擬辦意見。
4、承擔單位其他工作。
(二)基本條件
1、第一學歷為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辦案秘書要求法學專業;
2、身體健康,工作積極熱情主動、具有良好的服從及團隊合作意識;
3、無違法違紀記錄;
4、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規則以及仲裁工作人員應知曉的法律法規及所需的知識和能力;
5、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熟悉辦公自動化軟件;
6、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強,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綜合分析能力。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過面試后擇優錄取。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駱名菊 王超
聯系電話:0715-8266728
電子郵箱:282236714@qq.com
咸寧仲裁委員會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