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消防救援大隊關于公開招聘消防文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消防文員(勞務派遣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民主、競爭、擇優。
二、崗位及條件
(一)崗位
攀枝花市東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文員崗位。主要從事接處警、文秘、檔案管理、輔助監督執法、消防宣傳、會計助理等工作。
(二)工作地點
攀枝花市東區五十四。
(三)招聘要求
招聘人員:6人。
1.長期居住攀枝花本地,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20-40周歲,熟練操作辦公軟件、會簡單攝影攝像、較強文字功底;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不良嗜好;
3.愛崗敬業、品行端正、有責任心,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工作適應性強,適應彈性工作時間,有足夠的工作熱情,本人及直系親屬無犯罪前科;
4.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救援隊伍有關規章制度;
5.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文秘、法律、新聞編導專業優先;
(2)具備黨政機關、新聞媒體、企事業單位文字工作經歷者優先;
(3)有駕駛證C1以上優先;
(4)曾是消防轉退人員及退役士兵優先;
(5)有消防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6.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編造或傳播有政治性問題言論;
(2)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和活動;
(3)與國(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組織或人員有聯系,被有關部門記錄在案;
(4)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5)有涉及淫穢、色情、暴力和非法組織文字標志等文身;
(6)被開除公職、責令辭職、開除黨籍、開除團籍、開除學籍或受到嚴重紀律處分;曾被消防救援隊伍解聘的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
(7)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因危害國家安全受到刑事處罰或為非法組織成員等;
(8)其他不適合從事消防工作的。
三、程序
(一)報名
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發布。只接受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23日至3月2日(現場報名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1:50,15:00-17:50)。
2.現場報名地點:攀枝花市東區攀枝花大道南段31號消防隊(五十四金福廣場對面)4樓402室。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攜本人簡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1份復印件、獲得各種榮譽及資格證書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紅底免冠證件照3張。報名時需提供天府通健康碼或健康證明。
(二)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分為筆試、實際操作、面試三部分,考試內容包括法律知識、科技知識、公文寫作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常用辦公軟件操作、部分崗位特需的攝影設備和音視頻編輯軟件操作等。筆試和實際操作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人數和考生總成績,按照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本人出具三甲醫院體檢報告單。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規定時間完成體檢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根據空缺名額,重新確定遞補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四)政審
由東區消防救援大隊對應聘者個人檔案和政治歷史情況進行審查。
(五)試用
政審合格后,原則上試用期為3個月。
(六)正式聘用
根據試用期表現經考核合格后確定錄用,并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四、待遇
(一)聘用人員工資參照《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隊消防文員管理規定》執行,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具體待遇以簽訂合同為準。
(二)聘用人員上下班作息時間按照政府部門工作時間執行。工作滿一年后,在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可享受年休假。同時,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
五、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東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此次招聘未組織進行任何相關培訓及產生相關費用。
咨詢電話:2222719(工作日)
東區消防救援大隊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