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如皋市委黨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經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21年中共如皋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研究生學歷, 1981年2月至2003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21年中共如皋市委黨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5.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的人員。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2019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按應屆畢業生報考,其他留學回國人員按社會人員報考。
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本次招聘相應崗位。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nantong.gov.cn)和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下同)公告。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如皋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rgrsks.rugao.gov.cn)。
(二)報名程序
1.報名、照片上傳。報名、照片上傳時間為2021年3月1日09:00~ 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3月1日9:00~3月4日16:00。
資格初審由中共如皋市委黨校負責。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時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予以退回,由應聘人員補充完善后重新提交。應聘人員也可以在資格初審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為2021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聯系電話:0513-87512546。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及時留存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資料,在資格復審時核對。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時間為2021年3月1日9:00~3月6日12:00。
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筆試費用100元。網絡繳費成功后須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視為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無效。
4.招聘崗位變更和改報名。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1: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取消該招聘崗位。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
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8日09:00~11:30。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
(一)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另行通知),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應屆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2019年、2020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所在院校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附件2)以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往屆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崗位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黨員證明材料請攜帶所在黨組織的蓋章證明或入黨志愿書復印件。
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采用“教學試講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形式。
1.教學試講評價。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試講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素養、學術修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等。
2.綜合素質評價。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背景、專業素養、所獲榮譽、擔任職務進行綜合評定。被考核人員需當場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及以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代表作一份以及獲得獎勵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由招聘單位審核確認。
(三)總成績計算:總成績= 教學試講成績×60%+綜合素質得分×40%,計算成績時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計算。總成績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以教學試講成績高者在前;如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如皋市委黨校組織實施。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三)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審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報送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2021年應屆畢業生在2021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中共如皋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7512546;
監督、舉報電話:0513-87658033(如皋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中共如皋市委黨校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