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經開公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30名公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為遂寧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公開招聘30名警務輔助人員(限男性),用工性質為勞務派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應聘警犬訓導員需有愛心、責任心,熱愛并不懼怕中大型犬只、自愿從事警犬技術輔助工作);
3.年齡在18周歲(2003年2月23日前出生)以上,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5年2月22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體能素質好,無紋身,雙眼裸眼視力4.8以上,身高原則上要求170CM以上。
(二)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優先聘用
1.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2.具有B1駕駛證及以上;
3.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
4.具有法律技能特長或相關工作經歷。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聘用警務輔助人員30名(限男性),其中,警犬訓導員3名,巡特警隊員27名。根據工作實際可統籌安排至分局各部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30日17時。
3.報名地點:遂寧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三樓309辦公室(遂寧市雅居巷1號),聯系電話:0825-2668012。
4.報名手續: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退伍軍人)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張,前述材料不齊人員不予受理。
5.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手續及所填寫的相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及手續和不如實填寫相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筆試、面試、體能測評
1.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應根據自身身體狀況提前做好評估,熟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相關內容,自行決定是否適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三)體檢
體能測試合格的,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結果排名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1比例通知參加體檢。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只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用人單位在應聘且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人員中以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考察的內容和程序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合格,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遂寧順邦安防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司將招聘的人員派遣至遂寧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四、相關規定
1.按照國家規定,統一為聘用人員購買五險一金;
2.聘用人員需參加用人單位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凡培訓不合格以及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用人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3.聘用人員必須在遂寧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民警帶領下開展警務輔助工作。
五、附則
1.本公告由遂寧順邦安防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2.咨詢電話:0825-8103963。
遂寧順邦安防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