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消防救援大隊關于公開招聘消防文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東區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東區消防救援大隊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勞務派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招聘。
二、招聘名額
招聘總人數6名。
三、崗位及條件
(一)工作崗位
此次招聘消防文員為接處警、文秘、檔案管理、輔助監督執法、消防宣傳、財務助理6個工作崗位。
(二)工作地點
攀枝花市東區五十四。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愿意服務消防事業。
3.首次招收時年齡在18至35周歲之間(具有專業技能等級或有特殊崗位資格的可適當放寬年齡)。
4.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信網可查),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會簡單攝影攝像、較強文字功底。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不良嗜好,本人及直系親屬無犯罪前科。
6.同等條件下優先:
(1)高等教育學歷人才,文秘、法律、新聞編導專業。
(2)具備黨政機關、新聞媒體、企事業單位文字工作經歷者和消防相關工作經驗者。
(3)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其他經用人單位認可的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含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本人及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4)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發布。只接受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24日至3月11日(現場報名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30)。
2.現場報名地點:攀枝花市東區攀枝花大道南段31號消防隊(五十四金福廣場對面)4樓402室。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攜本人簡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1份復印件、獲得各種榮譽及資格證書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紅底免冠證件照3張。報名時需提供天府通健康碼或健康證明。
(二)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分為筆試、實際操作、面試三部分,考試內容包括法律知識、科技知識、公文寫作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常用辦公軟件操作、部分崗位特需的攝影設備和音視頻編輯軟件操作等。筆試和實際操作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人數和考生總成績,按照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本人出具三甲醫院體檢報告單。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規定時間完成體檢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根據空缺名額,重新確定遞補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四)政審
擬聘用人員需按規定接受政治審查,進行有無違法犯罪等方面的考察審查。
(五)試用
政審合格后,原則上試用期為3個月。
(六)正式聘用
1.根據試用期表現經考核合格后確定錄用,并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消防文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一經錄用,簽定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對于表現優異的優先續簽合同。
五、工資及待遇
聘用人員按照《攀枝花市東區消防救援大隊文員管理規定(試行)》執行,實行與其崗位等級相銜接、符合消防救援隊伍文職人員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政策,相關待遇保障參照國家及省市有關消防救援隊伍文員保障標準執行。
(一)薪酬待遇: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執行東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文員工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購買五險,按照文員管理規定按級增資。
(二)參照國家機關實行8小時上班制,周末節假日正常休息,如有特殊任務另行安排。
(三)工作滿一年后,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四)單位統一提供服裝等,每年組織免費體檢1次。
(五)工作表現突出者可安排療養。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除參加體檢由本人繳納體檢費用外,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二)報考人員上交材料不予退還。
(三)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東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咨詢人及電話:胡女士 0812-2222719(工作日)
東區消防救援大隊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