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肇慶新區管委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錄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錄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招錄人員工作的通知》(肇人社發〔2014〕296號)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肇慶新區管委會下屬事業單位肇慶新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單位基本情況
肇慶新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為肇慶新區管委會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主要職責是協助肇慶新區管委會統籌協調企業服務相關措施的實施和評估,協調行業協會、市及新區、鼎湖區相關職能部門解決企業在建設、生產、經營等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建立和維護管理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宣傳推介肇慶新區發展環境及轄區優秀企業,引導企業參加各種經貿交流活動、協助項目申報及提供相關配套服務等,推動企業(項目)建設及達標達產。
二、招錄崗位
招錄崗位表詳見附表。
三、招錄對象
招錄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往屆畢業生。
往屆畢業生指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考人員必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招錄崗位須提供的相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書及職稱證書。
四、招錄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歷和相關證明材料計算截止日期為開始報名前一天(即:2021年3月7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未滿的人員。
3.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它情形。
五、報名與考試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8日—3月10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本次招錄實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3.報名材料:考生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錄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見附表,可網上下載);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有經辦人簽名及聯系電話);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學歷、學位需提供線上驗證報告)。
4.報名地點:肇慶市鼎湖區金花路1號肇慶新區管委會3號樓310室,聯系人:莫顏潞,聯系電話:0758-2588316。
5. 其他要求:
(1)若崗位要求相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按招錄崗位要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證明須有經辦人的簽名和聯系電話、聯系地址,并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2)應聘人員須誠信報考,報名表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錄條件的崗位,崗位多報無效。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5)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請于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以及《廣東省“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加分申請書》原件1份,到報名地點申請加分,逾期不受理申請。
(二)考試
本次招錄按有關規定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均實行100分制,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考試按先筆試后面試順序開展,筆試不合格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面試不合格考生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1.筆試
(1)考試內容:根據按崗設考原則,筆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等。
(2)考試形式:采用閉卷形式。
(3)筆試時間和地點根據報名人數確定,由肇慶新區管委會另行通知。
2.面試
(1)入圍人選: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考生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如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方式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
(3)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時間地點: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由肇慶新區管委會另行通知。
3.考試綜合成績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肇慶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zqxq.gov.cn/)公布。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六、體檢與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打分高低順序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入圍體檢人員必須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完成體檢(若出現體檢復檢,必須在7個自然日內完成復檢),逾期不參加將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錄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察對象。
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以及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聘用人選,由招錄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報肇慶新區管委會批準。
七、公示與聘用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名單在肇慶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人員待遇,按市直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八、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開招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錄工作時間調整的,肇慶新區管委會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肇慶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http://www.zqxq.gov.cn/)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公開招錄工作員的筆試、面試及入圍體檢等信息將在規定時限內分別在肇慶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http://www.zqxq.gov.cn/)公布,請考生及時瀏覽。
(三)請應聘人員考試前認真閱讀準考證的注意事項,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有效身份證,證件不齊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本次公開招錄由肇慶新區紀監工委進行直接監督檢查,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758-2588600(肇慶新區紀監工委)。
肇慶新區管委會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2021年肇慶新區管委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錄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