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教育局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明溪縣委編辦關于2021春季專項招聘專任教師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引領和促進教師專業化成長,提升學校的辦學水平,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中共明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同意2021年機關事業單招考(招聘)工作人員用編計劃的批復》(明委編辦〔2020〕44號),經研究決定2021年春季面向社會公開專項招聘專任教師29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崗位
縣一中2名、縣二中2名、城關中學2名、實驗小學1名、第二實驗小學1名、瀚仙中心小學1名、夏陽中心小學4名、蓋洋中心小學2名、夏坊中心小學2名、沙溪學校2名、實驗幼兒園2名、第二幼兒園1名、城關中心幼兒園4名、瀚仙中心幼兒園1名、蓋洋中心幼兒園2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教師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截止招聘當日);
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學歷證、學位證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往屆生應在招聘當日前取得)。
具體要求詳見《2021春季明溪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項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4)。
三、招聘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3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
地點:三明市三元區沙洲路27號博知樓(三明學院三元校區)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面試、組織考察的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即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五、聘用
與用人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者,2021年6-8月期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同一招聘崗位若涉及不同用人單位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者自行公開選擇確定崗位。
六、其他有關事項
1.應聘者應隨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查詢結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張(應屆畢業生若有關證件未辦理者,應由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并填寫上交《明溪縣教育系統專項招聘專任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
2.應聘者必須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①應聘者自備口罩,入校前出示身份證、學生證、八閩健康碼、行程卡(閩政通APP),配合安檢人員測量體溫,掃碼入校園。
②應聘者需提交《安全承諾書》《14天健康狀況監測表》(附件2、3)。行程卡顯示近14天有出入閩記錄者,另需提交3天內(含當日)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3.被聘用人員在我縣服務期滿五年(含試用期)后方可參加異地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或申請調離我縣,否則,其人事檔案五年內不予轉遞。若被聘用人員單方面違約解聘的,其人事檔案也必須達到服務期滿五年后,方可轉遞。
監督電話:0598-8759901(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98-2813676(中共明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咨詢電話:0598-2883861(明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明溪縣教育局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明溪縣委編辦
2021年3月1日
附件4:2021春季明溪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項招聘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