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南縣司法局關于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一)法律顧問助理2名;
(二)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2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
(二)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三)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服從安排;
(四)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法律相關專業優先;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功底,熟悉電腦基本操作;
(七)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處于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址
平南縣司法局5樓508辦公室(平南縣龔州大道與行政副軸交匯處)。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4.現場報名須提供資料
應聘者需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1)《平南縣司法局編外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見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畢業證;
(4)學位證;
(5)近期小2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2張。
應聘者須對所填報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二)資格審查
審查報名人員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等是否符合崗位基本要求,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名單。
(三)面試
采用單獨面試辦法,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如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聘用
根據面試結果擇優聘用,聘用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為正式聘用工資的80%,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為平南縣司法局聘用制勞動合同工。勞動合同書一年一聘,聘用期滿后視工作能力和表現可優先續聘。
四、工資待遇
簽訂合同正式聘用后,法律顧問助理工資2300元/月,調解員工資2100元/月,并按照規定辦理五險。
聘用人員不享受年終績效獎,食宿自理,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后,每年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休假。
五、其他
聯系人:平南縣司法局政工股
聯系電話:0775-7863048
附件: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