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關于下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補充公告
為做好我部下屬事業單位瀘州市網絡輿情中心、瀘州市志愿服務中心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發布〈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的公告》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就有關事項作補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
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下屬事業單位瀘州市網絡輿情中心擬占編聘用工作人員1名、瀘州市志愿服務中心擬占編聘用工作人員1名。具體詳見《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或《瀘州市網絡輿情中心、瀘州市志愿服務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符合《目錄》或附件1確定條件的在職人員或非在職人員。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服從單位崗位安排和調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或《瀘州市網絡輿情中心、瀘州市志愿服務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中要求的報考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學位以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或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5.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9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引進程序
(一)宣傳啟動
2020年11月19日起,通過整合自媒體、高校資源等渠道,形成線上、線下傳播矩陣,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同時,通過微信公眾號、QQ群向目標人群完成精準推送。可登錄瀘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網(http://www.rc168.com/)等網站,詳見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發布〈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的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3月15日—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
2.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址:瀘州市江陽區大山坪路南段1號市委宣傳部干部科(市委大院二號樓323室)。注:前期通過郵箱、現場和電話等三種方式報名人員,有意向的須按要求提供相關報名資料現場資格確認。
3.報名提交資料要求
(1)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個人簡歷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學習實踐經歷、個人業績等信息,有工作經歷的人員需提供相關任職證明材料)。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溫馨提示: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經學校審核并加蓋鮮章的含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的證明、就業推薦表。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本人彩色免冠證件照(提供2寸免冠證件照2張)。
(4)報名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
(5)用人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報名人員委托他人報名的,本人應親筆寫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同時受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現場報名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報名人員現場報名前14天內有境內中、高風險地區、港臺地區、國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不能參加現場報名。不能參加現場報名(資格確認)的須電話聯系,并將報名資料掃描發送到指定郵箱,由招聘單位商報名人員確定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其他報名者,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綠碼可參加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照引進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逐一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未收到通知的報名人員請于3月24日前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四)組織考核
考核采取綜合測試的方式進行,綜合測試采取“面試+筆試”的方式,以面試成績5:1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環節人選(如面試少于5人,則一并進入面試環節),綜合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若因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3:1,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考核期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規定執行。
(五)體檢、政審考察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綜合測試成績,經市委宣傳部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由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研究是否遞補及遞補人選。
(六)檔案審查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檔案審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體檢、政審考察、檔案審查均合格的人員,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
擬聘人員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后,方可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事項說明
因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瀘州市志愿服務中心、瀘州市對外宣傳文化中心整合組建瀘州市志愿服務中心,故將《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中招聘單位由“瀘州市對外宣傳文化中心”調整為“瀘州市志愿服務中心”,其他條件與《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保持一致。
五、紀律與監督
(一)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聘用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規定,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準弄虛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組織活動。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六、本公告由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830-3191815(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干部科)。
監督電話:0830-3761539 (中共瀘州市紀委監委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
附件:
1.瀘州市網絡輿情中心、瀘州市志愿服務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