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縣民政專職社會工作者招聘簡章
按照《中共德州市委 德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民政工作提高為民服務能力水平的意見》(德發〔2018〕2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民政專職社會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民政專職社會工作者20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三)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夏津縣常住戶口;父母雙方或夫妻一方戶籍在夏津的非夏津縣戶籍人員。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熟悉社會工作,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并運用辦公軟件辦公;
(六)有工作單位的(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的)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觸犯刑律,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而沒有撤銷的;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4.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3月3日---3月9日(除周六、周日外)上午8:30-11:30 下午2:00-6:00
(二)報名地點:夏津縣銀夏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夏津賓館三樓308室)電話:0534--2191558
(三)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考生報名時如實填寫《夏津縣民政專職社會工作者招聘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并簽名摁手印。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畢業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單人頁和索引頁)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民政政策相關知識。筆試考務費每人100元。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在報名時關注的公眾號上及時公布。
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達到規定的比例,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若進入面試范圍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進入面試。最終確定的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時關注的公眾號上及時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考務費每人200元。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在現場和報名時關注的公眾號上公布。
(三)總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在報名時關注的公眾號上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如出現總成績相同者,采取按筆試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并進行考察體檢。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二)體檢。進入體檢范圍的考生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招聘主管單位同意,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和體檢均合格且應聘資格等復審合格的,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報名時關注的公眾號進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經考察、體檢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夏津縣銀夏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出具的《夏津縣民政專職社會工作者入職推薦信》到民政局報到,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所聘民政專職社會者工作地點為夏津縣各鄉鎮、街道民政辦公室。所聘人員由縣民政局和鄉鎮(街道)雙重管理。
工資待遇參考本縣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執行,按規定為被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撥付。
八、考試組織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由夏津縣民政局委托夏津縣銀夏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對招聘范圍條件、程序、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全部公開。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九、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動,要及時告知夏津縣銀夏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534--2191558
夏津縣銀夏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