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縣人民法院關于2021年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宜良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協警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委托云南田安勞務有限公司按照招聘計劃,面向社會公開、公正招聘,擇優錄用。
二、招聘性質和崗位
本次招聘為勞務派遣用工性質,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具體崗位為宜良縣人民法院協警4名,不納入編制管理。
三、招聘計劃
崗位:宜良縣人民法院協警4名(3名女性,1名男性)。
四、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縣公開招聘。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
4、掌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3月2日至2003年3月2日出生);
6、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
7、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紋身。
8、無違法犯罪記錄、無不良征信、公安機關無案底。
9、符合工作需要設定的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原則的其他條件。
(二)除上述條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先錄用:
1、中共黨員;
2、退伍士兵;
3、具有熟練駕駛技能并持有B1駕駛證的人員;
4、體育特長生。
(三)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及其他單位辭退的;
4、現役軍人;
5、在校全日制高校學生;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情形的;
7、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協警員工作的;
11、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14、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六、待遇報酬
月工資3000元左右,含五險。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及政審、聘用與管理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1年3月2日至3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云南田安勞務有限公司(宜良縣匡遠鎮書香二期環保局側門)。
4、報名時提供的材料:
(1)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退伍軍人攜帶本人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2)《云南田安勞務有限公司2021年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
(3)近期彩色免冠5分照片2張。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按照報名條件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進入崗位技能測試,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由云南田安勞務有限公司電話通知本人。
(二)崗位技能測試
(三)面試
根據崗位技能測試綜合成績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試對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儀態、形象氣質,了解應試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及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及政審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有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按考核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及政審人員。體檢及政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聘用與管理
面試、體檢及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
(一)司法輔助人員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后,根據工作表現,經考察合格者,由宜良縣人民法院委托勞務派遣公司與司法輔助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紀律和監督:云南田安勞務有限公司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宜良縣紀委駐法院紀檢監察組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并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監督電話:0871—67595929)
(四)本公告由云南田安勞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聯系人:勞務派遣機構咨詢電話:0871-67529806
勞務派遣機構尹老師:13529331384
勞務派遣機構丁老師:18213896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