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縣公安局2021年上半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樂山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和上級有關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沐川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目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擬招聘輔警23名,其中勤務輔警20名,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它勤務活動;文職輔警3名,負責協助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人民警察從事文書助理、檔案管理、窗口服務等工作(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無因違法違紀解聘、無違法犯罪記錄。
2、年齡18—30周歲,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特別優秀的除外),身體健康(須經縣以上人民醫院作出體檢結論),能勝任本職工作。
(二)禁止報考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曾在沐川縣公安局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本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
6、其他不適應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優先招聘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下列人員:
1、公安民輔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6、貧困戶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程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3月4日—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3、報名地點: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報名。
4、報名手續:應聘者需持本人戶口薄、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和復印件(退伍軍人還需帶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應聘單位報名地點報名,交近期正面免冠紅底1寸彩照3張。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優先招聘條件。
5、資格審查:由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筆試、面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試應聘者對法律基礎知識、基本常識、對公安機關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況。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折算后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50%;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者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沐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預備人員庫。
筆試時間為2021年3月11日10時至12時,面試時間為2021年3月11日下午14時至17時。
(三)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以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到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費用自理,體檢結果以醫院體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為2021年3月12日10時至12時。
(四)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者由縣局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組織考察政審。
(五)聘用
經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由縣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考察合格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四、日常管理
(一)擬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外派勞務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
(三)聘用人員統一著裝,服裝、裝備由用人單位統一提供。
聯系人:縣公安局黃著,聯系電話:0833-4607616、0833-4601633
沐川縣公安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