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納溪區大渡口鎮關于2021年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納溪區大渡口鎮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群團協理員1名
2、食藥監協理員1名
3、火炬社區專職網格員1名
4、自聘臨聘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紀律性強,服從崗位調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學歷及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
3.能夠熟練使用日常辦公設備,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下午4:30截止(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報名地點:納溪區大渡口鎮人民政府黨建辦。聯系人:黃艷梅,聯系電話:0830-4692689。
4.報名時需提供資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學歷(學位)、表彰(獎勵)文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報名表》1份(A4紙雙面打印)。
5.報名要求:考生在報名時留下有效的聯系電話,在報名考試特別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階段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名信息填寫必須真實、完整,如填寫不真實或填寫錯誤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查
由納溪區大渡口鎮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在考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時發現有隱瞞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后都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由納溪區大渡口鎮電話通知其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納溪區大渡口鎮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聘用計劃。
2.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擬選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將通過中國·納溪門戶網站予以公示。
(四)崗位確定
擬聘人員所聘崗位,按最終成績高低,由報考人員自行選擇。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體檢醫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考察工作由納溪區大渡口鎮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綜合研判,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空額,可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在中國·納溪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公示無異議的,按照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工作待遇
(一)實行聘用合同制。
(二)協理員工資按行業主管部門確定工資為準,自聘臨聘人員由我鎮確定工資福利待遇。
(三)單位按相關規定繳納相關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整個招聘工作接受大渡口鎮紀委監督。工作中如發現違紀現象,可向大渡口鎮紀委舉報或反映。
(二)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對于報名后無法聯系上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四)本公告由瀘州市納溪區大渡口鎮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咨詢電話:0830-4692689
監督電話:0830-4692211
附件:納溪區大渡口鎮2021年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報名表.doc
瀘州市納溪區大渡口鎮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