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2021年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畢業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畢業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擬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8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如下:
序號 | 崗 位 | 招聘人數 | 最低學歷 | 最低學歷 所對應的專業 | 崗位職責 |
1 | 高中語文教師 | 1人 | 本科 | 中國語言文學類、 新聞傳播學類 | 高中語文教學及班級管理工作 |
2 | 高中英語教師 | 2人 | 本科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高中英語教學及班級管理工作 |
3 | 高中物理教師 | 1人 | 本科 | 物理學類 | 高中物理教學及班級管理工作 |
4 | 高中化學教師 | 1人 | 本科 | 化學類 | 高中化學教學及班級管理工作 |
5 | 高中生物教師 | 1人 | 本科 | 生物科學類 生物學類 | 高中生物教學及班級管理工作 |
6 | 高中地理教師 | 1人 | 本科 | 地理科學類 地理學類 | 高中地理教學及班級管理工作 |
7 | 心理健康教師 | 1人 | 本科 | 心理學類 | 高中心理教學及 心理咨詢室日常管理工作 |
二、報考條件及不得報考情形
1、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8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間出生)。教育部六所直屬師范大學2021年應屆畢業公費師范生、2021年應屆畢業師范類研究生、2021年應屆畢業師范類本科生。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時須提交符合資格條件的教師資格證書。所有考生和已參加2020年教師資格筆試暫缺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在資格審查時向報考學校提交《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2)。2021年7月31日前須提交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查驗審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4)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設置。《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出現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根據相關材料進行認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名稱或對應專業相符。
(5)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三、信息發布平臺及內容
1.湘潭市教育局網(http://jy.xiangtan.gov.cn/)
發布公告、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及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2.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
發布公告、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
3.教育部六所直屬師范院校發布公告。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為報名、資格初審、測試(含筆試、試教)、簽訂預聘協議、資格復審及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聘用。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1. 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1)網上報名采取郵箱報名方式,請考生于2021年3月8日9∶00至2021年3月12日17∶00將《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交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報名郵箱:
350528910@qq.com,逾期不予接收。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所列的報考資格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認真填寫《2021年湘潭市教育局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1),仔細閱讀并填寫《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2),提交的報考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資料、提供的資料與本人實際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特別提示]報考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相關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資格審查公告、測試公告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2.資格初審
(1)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2)初審內容。資格初審時須提交符合資格條件的證件證書,具體如下:①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②本人教師資格證;③本人成績單;④《學生基本情況證明》(附件3)。所有考生和已參加2020年教師資格面試暫缺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在資格審查時向報考學校提交面試合格成績單及《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2)。2021年7月31日前須提交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查驗審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①未在規定時間或未按規定要求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測試等后續環節。
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測試
①測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②測試內容:筆試+試教,紀檢監督下考前隨機抽取試講教材(高中必修)。
③測試要求:
筆試:時長90分鐘,總分100分,最低合格線為80分。
試教:備課20分鐘,試教時間為20分鐘(含答辯5分鐘),總分為100分(試教占80分,答辯占20分),最低合格線為80分(含80分)。兩項均須達到合格線80分才視為考核合格。
④ 測試計分:試教環節去掉最高及最低分取平均分計算成績,綜合成績按筆試40%、試教60%比例合成。
4.簽訂預錄協議
測試結束后,以本場人才引進職位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本場預聘用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試教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用人單位與預錄用人員簽訂《預聘用意向協議書》。
5.資格復審、體檢
預聘用人選由用人單位組織資格復審和體檢,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標準執行。資格復審、體檢相關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6.考察
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填報《湘潭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察情況登記表》;調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核查證件證書證明(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于7月31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證書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查,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審查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
7.擬聘用公示、聘用
擬聘用公示、聘用工作由用人單位實施。聘取人員按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人事檔案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轉入湘潭市教育局人事檔案室)并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書》。未能按時辦理檔案轉入等手續者視為自行放棄。
五、特別提示
(一)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參加測試和體檢時,必須交驗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現場不能出具上述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測試和體檢。報考人員要按指定時間參加測試,不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五)測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經招聘單位研究、主管部門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可以依次等額遞補一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公示發布之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過程接受學校紀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全程指導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731-52525888(湘潭市一中)
監督舉報電話:
0731-52313442 (湘潭市教育局機關紀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的事業單位管理科)
學校咨詢電話:手機 潘老師13017323358
胡老師13187222421
咨詢和舉報電話限工作日使用。
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