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蕪湖市灣沚區教育局面向全國及省內部分重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的公告
根據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出臺的《蕪湖縣事業單位赴重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蕪人社〔2019〕34號)規定和區委編辦核定編制使用計劃,經研究,蕪湖市灣沚區教育局組織開展赴全國及省內部分重點院校招聘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工作。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工作實際,特發布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組織
本次招聘工作由蕪湖市灣沚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蕪湖縣一中組成領導組,具體工作由區教育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三、招聘對象和崗位
招聘對象面向專業對口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安徽大學、安徽師范大學等12所院校的2021屆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戶籍不限。本次招聘計劃數6人,具體崗位計劃情況詳見附件。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規違紀行為;
4.有正常履行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有與招聘崗位職業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記錄的;
4.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組織面試、簽訂就業意向協議、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相關手續依次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2021年3月5日-3月11日)
通過灣沚區人民政府網站及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安徽大學、安徽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網站發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發布時間距離報名開始的時間不少于7天。
(二)受理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2021年3月15日-3月29日)
1.受理報名(2021年3月15日-3月19日)。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報考的用人單位進行網上報名,并將個人求職簡歷、在校獲獎情況和近三年學習成績單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郵箱(見招聘計劃表)。網上報名的受理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現場資格審查(2021年3月22日-3月28日)。灣沚區教育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員名單及后續相關招聘信息將在相應高校招生與就業網站和灣沚區人民政府網站同時發布。資格審查時,報考者必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榮譽證書等(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張,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報考者應如實提供崗位需要的各類資格證書,凡弄虛作假、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組織面試(2021年3月29日-4月2日)
1.面試形式:現場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就近安排在一所高校)。
2.面試方案:面試采取試講(無生上課和答辯)的形式,面試時間為20分鐘。面試中無生上課為80分,答辯為20分,總分為100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否則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面試考官主要由同學科骨干教師和教研人員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共同組成。
面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招聘資格的,在同一崗位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如遇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以無生上課分數排序,分數高者進入下一環節;無生上課和答辯成績均相同的,采取加試,加試方法另行確定。
(四)簽訂就業意向協議(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
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招聘單位與擬體檢、考察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就業意向協議中明確:待畢業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后(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辦理聘用手續。
(五)體檢和考察(考生提供證書后10日內完成)
1.體檢由灣沚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的規定執行。紀檢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
2.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信用情況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體檢考察結束后10日內完成)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市灣沚區人民政府網站上按規定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履行聘用審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證書原件等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入編手續。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工作紀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程序、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0553-8791006
監督電話:0553-8811536
中共蕪湖市灣沚區委組織部
蕪湖市灣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灣沚區教育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