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法院面向全省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擬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會計)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省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中(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現任鄉科級副職以下職務(不含副科級)。
二、報名條件
本次公開選調人員除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履行工作職責所必須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奮敬業、吃苦耐勞;
(二)具備履職的身體條件;
(三)取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財經類專業畢業;
(四)具備必要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五)全省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中(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現任鄉科級副職以下職務(不含副科級);
(六)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選調資格的其他要求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與本院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屬關系的,或具有其他《公務員法》等規定的任職回避情形的。
2.干部人事檔案存在造假或者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存在漏報情節較重或瞞報等行為的;干部人事檔案未達到組織部門轉遞標準的。
3.受到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響的。
6.有賭博等不良嗜好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8.近3年內公務員考核有不稱職等次的。
9.其他不宜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調入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本次公開選調在吉安法院網、吉州法院網、吉州法院微信公眾號、吉安人事人才網等媒介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2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非工作時間不接受現場報名)或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到郵箱(jzqfy6@163.com)。
3.報名地點: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吉安市吉州區老虎江路),聯系電話:8328919。
4.報名資料:
(1)報名人員如實填寫《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紅底免冠1寸彩照3張;
(4)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5)現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參加選調證明。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告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相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嚴肅追責。
5.資格審查。
由吉州區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報考人員條件和資格進行初審,公開選調公務員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網上報名人員必須經過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三)筆試。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考試范圍為報考職位相應的專業知識。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5,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選調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人員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考察。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考察時審核干部人事檔案。考察中出現不合格人員或合格人員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遞補一次。
(七)公示。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由吉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調人員,名單在吉安法院網、吉州法院網、吉州法院微信公眾號、吉安人事人才網等媒介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八)調入。公示期屆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入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