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司法局專職人民調解員招聘方案
為貫徹落實司法部及省、市相關政策,助力平安欒川建設,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欒川縣司法局招聘18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政府購買服務),根據我縣實際,現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公開考試、體檢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及招聘對象
計劃招聘18名,具有欒川縣戶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2月28日后出生(含))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1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公道正派,樂于奉獻,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2)熟悉國家法律、政策知識,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
(3)品行良好,未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理;
(4)能熟練運用計算機辦公軟件。
(5)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從事工作;
(6)身體健康,無其它不適應從事工作的重大疾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刑事處罰、行政拘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3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報名登記表(現場填寫)、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紙規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資格。
(三)筆試面試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公共基礎知識)、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體檢
按照崗位相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錄用人員,經審核并及時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聘用人員。按政策規定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四、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縣財政和人社部門核撥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