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技師學院2021年“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一批)招聘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就淄博市技師學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一批)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學校要求
“雙一流高校I類”,允許應聘的人員范圍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一流學科畢業生(高校及學科名單詳見附件4)。
全球TOP300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含ARWU、THE、QS、U.S.News四大機構2018年以來排名,其中ARWU排名見附件5)。
“雙一流”高校及學科名單、全球Top300高校排名如有變化以官方網站最新公布為準。
2.高校畢業生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文件要求:“今明兩年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本次特招主要面向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9至2021屆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具體要求。
4.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校德智體等綜合考評在良好以上。
6.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1980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崗位及有關說明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有關說明
1.應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需有對應關系。招聘專業的審核一般按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應屆畢業生可暫按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材料上注明的專業進行審核。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我院認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對照關系的,該專業畢業生也可應聘。
2.暫未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材料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實行“誠信承諾制”和“容缺報名制”,承諾在時限要求內取得相關證書及材料的,可以容缺報名。對虛假承諾、認證不符的,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時限要求:2021年應屆畢業生,含2021年應屆畢業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中2021年應屆畢業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認證一般應在2022年1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書及材料須在2021年3月7日及以前取得,其中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認證一般應在2021年4月7日及以前取得。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實行“簽約承諾制”,簽約后暫無法來淄報到的,用人單位可保留崗位12個月,實際到崗工作辦理聘用手續后開始計發工資。
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1年3月7日。
三、招聘辦法
招聘通過線上報名、資格審查和面試的方式確定考察人選并簽約。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
應聘人員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17:00。
2.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處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諾事項處需本人簽名。
(2)應聘人員信息表(電子版附件3)。
(3)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之一(原件掃描件)。
3.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打包成壓縮文件,文件名為“應聘崗位+姓名”,在工作時間發送至指定郵箱(zbzp2015@163.com),并電話確認。
4.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應明確需要補充的具體材料。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面試
具體面試方式、時間和有關要求由學院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并提前3天在學院網站發布通知。
面試由學院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建考評組,對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崗位匹配度等進行測評。
面試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按預先規定條件或加試確定排名順序。面試成績和排名當場公布,并在學院網站公布。
(三)考察、體檢與公示
考察人選的考察、體檢工作由學院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其中應屆畢業生的考察、體檢在按期畢業后進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學院網站信息,并保持聯絡暢通。
1.考察:
學院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評價。必要時到應聘人員所在學校,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在校學習成績及綜合表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結合檔案和有關資料再次核實考察人選有關信息的真實性。
2.體檢:
體檢由學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
復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6號)文件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將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學院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連續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等正式手續和社保繳費證明為準)的,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及層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據《淄博市職業院校專任教師考察招聘實施辦法(試行)》(淄人社字〔2020〕121號)的要求,在2個考試周期內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納入人員控制總量實名制。
四、組織實施與監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由學院在各級招聘主管機關指導下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紀檢部門、招聘主管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3-2778227
監督電話:0533-2225176
淄博市技師學院
2021年3月5日
附件1:淄博市技師學院2021年“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一批)招聘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淄博市技師學院2021年“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一批)應聘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淄博市技師學院2021年“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一批)應聘人員信息表.xlsx
附件5: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Top300(2018-20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