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鞍山市面向城區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鞍山市面向城區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鞍人社〔2019〕70號)等文件的規定,經市政府批準,計劃組織實施2021年度面向城區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民生崗位工作人員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鞍山市城區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所稱城區社區工作者,主要是指經各城區、開發區政府部門管理備案的,在我市城區、開發區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領取政府生活補貼的城區社區黨組織成員、居民委員會成員及其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2日(含)至2003年3月2日(含)期間出生);
(四)報考市本級事業單位招聘崗位須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城區事業單位工作崗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五)現任我市城區社區工作者,且累計服務期滿3年(含)及以上,應聘社區工作者服務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日,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服務年限,其他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之日;社區工作者具體是:
1、社區黨組織成員。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等規定,經社區黨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或經上級黨組織任命。
2、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由社區居民(成員代表)依法選舉產生。
3、其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聘用的方式產生的人員。聘期與同屆社區居民委員會任期相同。
(六)符合報考事業單位所需基本條件,適應事業單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及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任職期間本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本人受處分不宜報考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無結論的、社區工作者考核評議為不稱職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后聘用前成為試用期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考試資格或取消聘用。
三、報名程序
(一)招聘崗位查詢
鞍山市面向城區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民生崗位70名;各級事業單位的具體公開招聘崗位、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相關事宜可通過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anshan.gov.cn,下同)查詢。對崗位資格條件中的學歷、其他條件及備注內容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撥打咨詢電話咨詢,由招錄部門統一解釋并負責。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不設現場報名。具體報名時間及繳費要求另行公告,請密切關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通知公告欄。
(三)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
2、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
3、考生自報名至聘用(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4、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崗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加分條件
社區工作者中現任城區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正職的,筆試成績加2分,筆試成績與加分合計為筆試總成績。符合加分人員情況由市民政局統計匯總后在鞍山市民政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筆試成績與加分合計為筆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考生筆試總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將通過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人選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按招聘計劃1:2比例,依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筆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與加分成績的總和,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如果某個崗位筆試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資格審查人選。
2、資格審查
面試前,對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應聘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據筆試總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
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
體檢標準按照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聘部門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僅限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員。
六、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招聘部門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412-5544230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2021年鞍山市面向城區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