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北京路步行街綜合行政執法隊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擬招聘1名輔助人員,配合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及廣州北京路步行街綜合行政執法隊,協助管理步行區域內的城市“六亂”行為、違法建設、違法戶外廣告招牌、環境保護、燃氣管理、垃圾分類、建筑廢棄物、市政管理、水務管理、建設工程管理、人民防空、文明養犬等城市管理工作,協助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
招聘單位: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招聘具體要求見附件1:《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北京路步行街綜合行政執法隊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身體健康。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資格條件
初中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91年3月7日后出生),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郵件報名/來單位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開始,截止至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17:00。報名郵箱:316638050@qq.com。現場報名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龍藏街15號2樓。
2.請下載附件2《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北京路步行街綜合行政執法隊輔助人員報名表》。
3.報名須提供的材料及資格審查。
(1)應聘者郵箱報名時須同時提供以下證件的電子版:
身份證、失業證、學歷證明等與職位需求相關證件。非本市戶籍輔助人員,還需提供現居住住址在廣州市轄區范圍內的居住證;
(2)應聘者來單位現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驗:
身份證、失業證、學歷證明等與職位需求相關證件。非本市戶籍輔助人員,還需提供現居住住址在廣州市轄區范圍內的居住證。
(二)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試方式。根據面試成績高低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
考試的其他事項通過電話或郵件通知。
四、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一)經面試、體檢合格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越秀區信息網(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由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相關用工手續。應聘者本人放棄的或在1個月內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二)工資待遇面議。
(三)輔助隊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自負。
(二)面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面試、體檢資格。應聘者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3342852。
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
2021年3月8日
附件1: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北京路步行街綜合行政執法隊輔助人員職位表.doc
附件2: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北京路步行街綜合行政執法隊輔助人員報名表.doc